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提请挂牌督办沂水县沂城街道英才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
沂应急发〔2023〕9号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沂水县沂城街道英才幼儿园(单位地址:沂水县小仓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张本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1323MJE8909923)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幼儿园建筑地上共5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该幼儿园在建筑第4层违规设置了3间儿童用房,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4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经集体议案确定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2023年2月17日,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沂消重字〔2023〕第0002号)。
鉴于该单位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的规定,提请政府予以挂牌督办,请责成沂城街道办事处组织采取措施,督促整改;责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监督、指导火灾隐患整改。
特此报告。
联系人:王鑫,电话:13573922370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