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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4-00000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23-06-06
发文字号: 沂供字〔2023〕1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6-0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供字〔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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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沂供字〔2023〕13号


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处非字[2023]1号)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沂水县供销社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部署安排,立足单位实际,按照“打早打小、应排尽排、应打尽打”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全系统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职工财产损失,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重点排查对象

系统内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服务中心、超市、商场、临街门店商铺等经营服务场所或人员密集区域;家属院、楼道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

三、重点整治措施

(一)开展“扫楼清街”,加强重点领域排查。各基层社、县直企业要成立防非治非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切实抓好防非处非工作,对现存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临街商铺等逐一排查。对于在排查行动中发现的线索要及时登记造册,当场留存证据。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所负责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落实自律管理,督促经营主体自我约束。排查工作中,要重点关注涉及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经营网点等是否开展非法集资业务,对名称、经营范围、业务领域中含有“金融”“理财”“投资”“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的机构,要进行逐个排查和登记造册。

()清理非法广告,减少源头污染。加强对投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切断非法集资诱导信息传播途径。要组织专门人员对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经营网点等人员密集区以及办公区域、家属院等区域开展检查,对广告内容含有或涉及“理财养老”“养老投资”“涉农互助”“消费返利”等信息,尤其是宣称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要重点关注,及时搞好清理工作。

鼓励群众举报,征集非法集资线索。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非法集资活动,使非法集资活动人人喊打、无所遁形。各基层社、县直企业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群众举报、日常监管等方式,全面做好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线索排查工作。要在非法集资活动较活跃的写字楼、街道、村居等重点排查区域以及行业领域,广泛张贴举报电话、举报二维码等,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坚持露头就打,搞好分类处置。要把企业领域内摸排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归纳整理。对于经举报、摸排新发现的数额较小、有一定兑付能力的非法集资案件,要坚持稳定为主的原则,由非法集资人筹集资金及时兑付,压降风险;对于发现的非法集资金额较大、兑付能力差、投资者反映强烈、有较大维稳风险的案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

()掀起宣传高潮,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手段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危害性,大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保护、损失自负的处置原则,增强社员、职工的辨别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另一方面,要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结合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主题宣讲活动,围绕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排查、打击等环节,全面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内形成强大声势。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沂水县供销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8日-6月30日)。各基层社、县直企业要成立防非治非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摸清区域范围内涉非涉稳风险线索底数,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妥善化解。

(三)总结阶段(7月1日-5日)。各基层社、县直企业要及时做好总结上报,分析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形成原因,研判存在的困难和风险形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并根据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供销社包扶领导要督导各企业做好防非处非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业防非治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负责做好非法集资防范、排查、处置、维稳等工作。对跨区域风险线索,要加强沟通协作,搞好协同处置。

(二)建立风险台账各基层社、县直企业防非治非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排查发现的风险线索要建立风险线索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置计划。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基层社、县直企业防非治非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报县供销社,由县供销社统一汇总上报金融办。对于活动开展不力、排查不深不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报送不及时,未发现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致使非法集资活动因此坐大成势,形成严重风险事件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活动开展扎实富有成效的,将在千分制考核中酌情加分。

(四)建立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的防处非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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