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联社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沂供字〔2023〕12号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沂水县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沂安发〔2023〕5号)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
二、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县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突出“一条主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各企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营造企业负责人专题讲安全、一线职工互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围绕活动主题,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扎实开展重大事故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题宣传,消除事故隐患
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各经营生产单位,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前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自查自纠、闭环管理的良性机制。安全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可以聘请专家查隐患、帮助整改。对仍然存在的、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从管理制度上、责任落实上找出解决办法,建立完善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亮万屏”“安全月主题灯光秀”等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消除苗头性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开展“6.16”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
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地域特色,线上线下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走进社区、公共场所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宣传推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五)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
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组织开展风险辨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点企业每半年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逃生与自救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春季大风、夏季强对流天气预警、预防,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三、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活动期间请及时提供好的经验做法、反映遇到的问题。活动开展情况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活动有关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县社安全统筹科。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