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00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机关: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5-30
发文字号: 沂卫字〔2023〕1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沂水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卫字〔2023〕19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沂卫字〔2023〕19号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沂水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0日


沂水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意见(试行)》(临发〔2019〕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县乡医疗机构在法人、资格、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投入渠道、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七不变”的前提下,以医疗业务统筹管理为重点,以现有医疗资源合理利用为中心,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目标,最大程度发挥县乡医疗资源效益。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组织的统筹领导下,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龙头带动作用,分类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广临床路径管理,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促进县域内三级联动发展,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率,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实现“95%以上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一)畅通医疗卫生机构协作路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满足不同人群就医需求。

(二)优化提升医患关系。通过提升医疗水平、改善服务质量等措施,更好地满足群众、服务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资源共享

以县级优质资源下沉、强基层为目标,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在县级医疗机构成立全县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做到诊断资源共享和同质化,统一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影像、病理等质控工作,以各质控中心为依托加强对各单位检验、影像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2.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作用,各医疗机构根据各自具体情况与消毒供应中心签订消毒供应业务委托协议。

3.县级医疗机构公示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承担乡镇卫生院转诊的辅助检查和委托检查项目,做到高端检查诊疗设备共享,落实检查“一单通”和成本分担、利益共享机制;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4.实行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和集采优势,解决基层医院因用量少配送困难问题。通过县、乡合作,解决基层药品品种不足问题,为居民提供连续性用药服务。县级医疗机构可代为乡镇卫生院采购抢救药品(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洛贝林、尼可刹米、西地兰等)。

5.县级医疗机构为基层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支持。

6.开展急诊急救联动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急诊急救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急救信息的及时互享与沟通、急救资源的集中调拨和使用。

7.促进后勤保障资源共享。探索后勤物资县、乡、村机构合作集采或集中供应。后勤技术岗位人员、安保消防人员等资源共享,加强沟通合作和培训学习。

8.县级医疗机构要积极争取与国家级、省市级医院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争取上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同时县级医疗机构要协同乡镇卫生院为居民提供外出就医预约专家、预约床位、转诊、联合会诊、请专家参与手术等服务。

(二)县、乡、村业务培训一体化

1.县级医疗机构要争取继续教育项目立项,承担起县域专业培训责任。

2.县级医疗机构要利用医学会平台,支持各专业分会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组织业务培训、学术活动等。

3.县级医疗机构要为基层医护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学习,为基层业务人员到上级进修学习培训提供帮助,创造条件让基层业务人员参与手术等业务活动。

4.县级医疗机构要组织专家宣讲团,分专业、有针对性到基层宣讲培训。

(三)以强基层为目标,全面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帮扶

1.县级医疗机构要尽快落实支部建在科室上,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业务培训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不断规范基层管理,防范违规违纪风险。

2.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质控中心作用,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全县各专业医疗质控中心。县级医疗机构要在卫健局统一安排下全面参与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参与乡镇卫生院质控管理,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实现县乡医疗机构单病种同质化规范诊疗。县级医疗机构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质量管理科、临床药学部等科室要不定期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业培训、检查指导。

3.县级医疗机构要组织专业团队以“一对一”形式帮助乡镇卫生院,实行网格化管理。要制定帮扶方案、明确团队人员组成、帮扶专业、帮扶目标、坐诊时间、考核办法等。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团队要全面参与到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严格落实县级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基层执业年限的要求。

4.丰富深化业务交流形式。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可随时参加县级医疗机构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特殊病例会诊、适宜技术操作、手术等,乡镇卫生院也可有针对性的邀请县级医院专家参与本单位上述业务活动。

5.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除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远程心电、影像诊断中心外,要进一步完善全面开通县乡机构间远程会诊、远程(视频)门诊。相关终端可延伸到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支持建立、完善县乡医务人员微信群,为学习和业务交流搭建便捷信息平台。

6.县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做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癌症规范诊疗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六大中心。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可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立胸痛单元、卒中单元、联合化疗病房等,为辖区病人提供及时、连续性整体服务。

(四)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1.各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探索推出各项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引导居民在基层首诊。对需上转、下转的病人,县乡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一站式”转诊服务。县级医疗机构应成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要以提升服务、改善病人就医体验为落脚点,提供预约、转诊、陪检等服务。

2.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建立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细则。

3.本着对病人负责,逐步提高基层医院医师诊治水平的原则,对下转的病人,上级医师有义务进行跟踪指导;对上转的病人,下级医院医师有权利参与查房。

4.按分级诊疗原则,在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基础上,本着尊重群众意愿原则,急危重病人可直接转诊临沂市中心医院,县级医疗机构也要以安全和质量为出发点,及时将危重病人向临沂市中心医院等上级医院转诊。要落实专病专治和传染病防治法,按规范向妇计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结防所转诊相关病人。

5.具体转诊要求见双向转诊制度和流程。

(五)完善县乡医疗机构合作利益共享绩效分配机制

根据双向转诊情况、服务数量、质量以及患者满意度等实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县乡医疗机构利益共享绩效分配机制。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六)开展健康服务管理合作、促进医防融合

1.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与诊疗信息的有效衔接,实现县乡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服务信息安全互联互通。

2.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康复)。以县级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以建立县级“三高中心”、乡级“三高基地”、卫生室“三高之家”,实行“三高共管、六病同防”为抓手,全面推进县乡合作慢病管理试点工作,促进医防融合。

3.全面推进“互联网+护理”工作向基层延伸。优化全县护理服务资源配置,将基层医疗机构逐步纳入服务主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将护理服务更好地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居家护理、居家康复、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4.县妇计中心和县疾控中心应发挥专业机构特长,加强对基层机构支持和指导管理,全面推进医防融合、防治结合。

(七)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统筹全县中医药资源,推进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推广共享中药房工作。

(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按县医保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做好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督促、考核、评价等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级诊疗工作会议,汇总本季度双向转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布置下季度的工作任务。县卫健局将县域内合作、分级诊疗纳入对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分级诊疗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考核方案。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打造区域信息化平台,基本实现区域病患流向统计、转诊患者费用统计、县乡病历共享等功能,为分级诊疗提供准确、快捷、客观的数据支撑。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卫健局规财科将医共体资金、基药补助等资金拿出一定比例与分级诊疗考核挂钩,制定考核分配方案。基层科、妇幼科结合分级诊疗,拿出资金考核方案,助力分级诊疗开展。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管科

政策联系人:田相平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7号

联系电话:0539-226967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