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法治文艺汇演的通知
沂司发〔2023〕20 号
各乡镇街道: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文化思想,繁荣发展新时代法治文化事业,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满足我县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生活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1月中旬)排练阶段。由各乡镇街道剧团,自行选定2 台以上法治文艺节目进行组织排练,节目要丰富多彩,内容积极向上,要以接地气,群众喜欢为标准。
第二阶段:(11月下旬)验收评选阶段。组织各乡镇街道法治文艺节目集中演出,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业人员验收,对其中的优秀节目进行表彰奖励,对需要完善的节目进行修改指导。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演出阶段。各乡镇街道将法治文艺节目纳入本辖区内各剧团演出节目名单,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辖区村(组)演出,将法治文艺节目带给广大基层群众。选取部分优秀节目,在“12.4”国家宪法日进行集中汇演。
二、组织实施
演出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县司法局承办,县文化馆协办,各乡镇街道剧团具体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具体人员负责,协调解决好演出场地、电源及饮用水,组织辖区群众按时文明观看,落实专人维护秩序,确保演出现场安全。汇演情况纳入法治文艺汇演成绩,做为年终考核依据。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蜻蜓点水”式演出、“嫌贫爱富”式演出。演出团体要做好舞台搭建、演职人员、演出车辆等安全管理防范工作如遇特殊天气等突发状况,必须做好沟通、协调、汇报工作。
3.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角度宣传,多展示活动场面,多宣传最美场景,实现法治文艺演出效果倍增,实现法治和文化更为紧密地结合,实现百姓尊法学法、乡村文艺繁荣、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沂水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