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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sfj2251608/2023-000019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9-13
发文字号: 沂司发〔2023〕19 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法治景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9-13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司发〔2023〕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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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法治景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沂司发〔2023〕19 号


根据沂水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为加快推进法治沂水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游客文明旅游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我县旅游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沂水县“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景区、服务游客,大力推进景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景区法治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促进全行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形成健康有序、繁荣活跃的旅游市场,为建设美丽沂水、好客沂水创造良好的旅游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3A级以上旅游景区,深入开展“法治进景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集中进行宪法、民法典和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游客的法治观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三、活动时间和活动范围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各景区要及时传达落实部署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责任和人员,制定本景区开展“法治进景区”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为集中开展阶段(2023年10月)。各景区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进景区”宣传活动,通过类型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持续深入推动宪法、民法典、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三)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1月)。各景区汇总上报“法治进景区”活动开展情况,县司法局和县文旅中心将综合评价各景区工作开展情况,对符合“法治景区”的举行授牌、挂牌活动。

四、措施标准

(一)法治宣传进景区。各景区要充分利用景区宣传平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依托“3.15”“5.1”“5.19”“10.1”“12.4”等重要节假日节点,集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探索旅游普法新模式,创建景区法治微频道、微信公众平台等普法新阵地,探索在线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疏导游客情绪、指导游客维权等功能。

(二)法律服务进景区。县司法局、县文旅中心积极配合,每个景区选拔2-3名“法律明白人”,纳入驻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管理指导体系,为景区游客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纠纷调解进景区。指导各景区完善纠纷调解机制,为游客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引导群众和游客依法合理维权,及时化解游客与旅游企业之间、游客与游客之间的矛盾,保障游客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景区旅游环境和秩序。

(四)法治文化进景区。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景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法治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使法治文化融入到旅游景观中,让游客在轻松旅游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

(五)依法治理进景区。开展景区依法治理是树立景区形象、促进景区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开展景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让游客增长法律知识,提升景区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旅游经营主体、商铺摊位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意识,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法治进景区”活动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景区法治建设、提高游客法律素质、保障旅游景区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沂水的客观要求,对促进我县旅游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县文旅中心及各景区要把开展“法治进景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法治进景区”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

(三)加强常态推进。要把组织开展“法治进景区”活动和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作为常态工作抓好推进落实,形成遵规守法、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的良好旅游氛围。


沂水县司法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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