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人社发〔2023〕5号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启用“沂水县人事考试中心”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28日起启用“沂水县人事考试中心”专用章,用于我县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相关业务。
附件:印模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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