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沂水县乡村振兴合伙人示范试点方案
沂农委办发〔2023〕1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专班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合伙人一县一试点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合伙人示范试点建设,综合考虑区位条件、项目特色、合伙成果等情况,确定我县诸葛镇为乡村振兴合伙人示范试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按照实现企业发展、集体增收、群众受益、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在深化实施“四雁工程”的基础上,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示范试点建设,推动产业、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下沉乡村,着力实现城乡互补、全面融合,为全县推进乡村振兴合伙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制度模式。
二、试点内容
(一)推进供需精准对接。全面压实镇村责任,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对接机制,做好前期调研。配套建立乡村振兴特派员制度,深入推行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帮助村级党组织找资源、理思路、搞对接、解难题。镇村共同梳理本地和企业的资源优势、短板弱项,深入挖掘镇村、企业的土地、人力、资金、场地、农产品等供给和需求要素。依托沂蒙乡村振兴合伙人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合伙共富要素线上梳理发布和线下沟通洽谈两个机制,打通村企双方在资源信息流通中存在的堵点,推动各类数据线上高效匹配,线下精准对接。
(二)凝聚合伙共富合力。加大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力度,将党支部的组织优势、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和农户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建立集体和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村集体、合作社和村民“三方共赢”。大力发展合伙产业,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全产业链条,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在“家门口”就业。深化实施“四雁”工程,推进专家人才入乡,发挥人才智慧引领作用,构建就业技能培训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帮助,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三)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巩固龙头带动、劳务合作、产业链下沉的合伙模式,发展规模产业,盘活闲置的土地资源,整合分散的人力资源,精准对接村企供需。鼓励以创办企业、技术入股、资金投入、创意合作等方式开展合作,引导专业团队为村民提供规划、培训等相关服务,破解乡村人才短缺、产业竞争力弱、乡村发展活力不足等难题。树立片区思维,以点串线、连线成面,横向联动、区域统筹,以产业“连片发展”推动乡村“全域振兴”,让企业在帮村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发展,实现产业振兴、村企共富、合伙共赢。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准备(2023年7月底前)。综合确定全县示范试点,找准发展方向,形成工作思路,制定并下发示范试点方案。
(二)试点培育(2023年8月底前)。县专班定人定点全过程跟踪指导,适时组织考核评估,确保达到试点标准;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动员,形成良好氛围。
(三)试点深化和经验推广(2023年12月底前)。在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确保合伙人制度在全县落实落地、常态长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深刻把握乡村振兴合伙人示范试点建设的内涵要求,做到目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负责、多方联动,为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返乡创业提供制度保障,为返乡创业人员搭建良好创业载体,实现试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打造。
(二)强化调度推进。坚持效果导向,建立示范试点创建工作调度机制,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县乡村振兴合伙人专班牵头对示范试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深入实地开展点对点跟踪指导,及时掌握动态、通报进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打造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宣传活动,培养特色典型,打造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知晓参与的浓厚氛围。
中共沂水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