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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26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5-17
发文字号: 沂农委办发〔2023〕9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5-1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农委办发〔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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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沂农委办发〔2023〕9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清廉村居建设,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组织运行、资产管理、经济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排查已经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台账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扎实做好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对发生贬值亏损的,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晰、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解决村财镇管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五)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逐步完善村级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六)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各地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

(八)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治理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自本方案下发之日启动,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县、乡两级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深入统筹推进,确保提质增效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前完成)。以镇街、村居为主体,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针对行动内容,以村级保留的各项资料为基础,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要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要将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集体经济合同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备案,全面登记,统一编号,按类别装订成册。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依托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对所有乡镇(街道)提质增效行动开展情况、问题查摆和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

(四)集中攻坚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对自查自纠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拿出过硬举措,逐个问题抓整改,限期整改到位。省、市、县将成立调查组进行实地抽查,对抽查发现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乡镇(街道)视情况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性质恶劣、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向县委县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依托清廉村居大数据平台整县试点,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级全面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建立研判会商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要问题。

(二)跟进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依托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不定期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实地督导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把好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确保提质增效行动取得实效。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强化监督执纪。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的贪腐问题或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实行提级监督,形成警示震慑。

(四)实行定期调度。县农业农村局对提质增效行动实行月调度制度。自6月份起,各乡镇(街道)每月2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整改台账报县农业农村局,12月15日前报送本乡镇(街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县农业农村局每月4日前向市级报送全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整改台账,12月20日前向市级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实施考核问效。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清廉村居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评价,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硬考核促提质增效行动任务落实。


中共沂水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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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联系人:王鸿

现场解答地址:沂蒙山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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