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联社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沂供字〔2023〕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供销社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守住脱贫攻坚成果,紧紧围绕供销社的产业发展现状,不断拓展供销社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供销社服务能力,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
二、工作措施
1、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积极在马站镇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工作,通过土地保低收益、种植收益分红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拓展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一是积极参加“首届山东预制菜博览会”,参与“鲁供优品”、“产自临沂”系列品牌推广。二是加强同青岛地区合作,开展“沂水十品”宣传推介,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后续管理维护,明确项目管护责任人,压实管护责任,提高项目利用率,确保项目收益,杜绝出现项目闲置、无效益现象发生。进一步明晰项目的产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确保扶贫项目收益程序规范、权责明晰。对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项目运营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剩余资金可用于村集体和供销社发展、公益事业,助力乡村振兴。
4、开展消费帮扶行动。依托基层供销社、供销宜万家超市等服务主体设立的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等,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提供价格优惠服务,以较低利润或者零利润的方式,开展消费帮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业务室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督导和落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亲自参与、亲自安排、亲自调度。各企业要强化上下沟通协调,畅顺联系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同频共振、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2、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把该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参与、主动作为,县供销社对该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不定期进行调度、检查,确保本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