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绿化委员会
关于公布沂水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沂绿委发〔2023〕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保持古树名木的风貌,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我县开展了三级保护古树认定工作,现予以公布。
一、全县审核确认三级保护古树163株,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标牌,分发各乡镇(街道)、部门实施悬挂。
二、全县三级保护古树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管护主体责任,实施“一树一策”复壮保护措施,确保古树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协作机制,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古树保护,提高全民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营造全员参与良好氛围。
附件:沂水县三级古树名录.xls
沂水县绿化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