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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7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23
发文字号: 沂综执发〔2023〕1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综执发〔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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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沂综执发〔2023〕11号


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城镇垃圾处理企业,城镇燃气企业:

 现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3日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管理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1.2 响应分级

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实行三级应急响应。响应条件及分级见下表:

响应级别

判断标准

预案启动

III级

适用于未造成人员伤害、或有人员伤害,但经研判不需要本系统其他部门实施救援时。

由事故部门责任人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II级

适用于超出事故发生部门的控制能力,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处理,发生人员伤亡、火灾爆炸事故,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经研判应当启动专项预案及综合预案时。

由指挥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综合预案。

Ⅰ级

适用于超出综合执法局的控制能力外,必须需要外部救援力量。

由指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三楼应急指挥中心,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立炎负责城市管理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刘太安任指挥,其他党组成员任副指挥,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任成员。指挥部下设五个应急救援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3 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3.1.1 信息接报

(1)单位24小时报警电话:安监科负责人刘政军17653928097,办公室主任孙沂蒙17653928021。

(2)接警信息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可能影响的区域等。

(3)应急救援信号:主要使用现场设置的消防警铃预警,电话报警,在疏散人员时可使用喇叭等扩音器进行引导。

(5)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①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后,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部门接警人员报告;

②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将事故情况立即通知应急救援副指挥及指挥部其他相关人员。并提出可能的应急响应级别。

③副指挥根据应急事件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指挥,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经研判后,决定是否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报告。

3.1.2 信息处置和研判

(1)响应启动:指挥在接到报警信息后,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结合响应分级条件,若事态处于一般事故(三级响应)及其以上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由指挥做出响应启动的决策并宣布。

(2)预警启动:若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指挥可做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响应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3)响应启动后,注意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3.2 预警

预警即是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和灾害,并预先对其进行准备和预防。事先预防胜过事后补救,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保障企业安全运行。

设定发布预警的条件如下:

(1)气象部门等通知有极端天气发生或其他地质灾害预警时;

(2)应急救援设施异常,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

(3)发生安全生产事件时;

(4)办公场所四邻、周边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到本单位办公场所的情况下,应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分为两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三级预警条件:

①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时:发现事故隐患、发现有发生火灾趋势时能及时排除时;

导致最多1名职工轻伤的事故伤害;

发生过火面积在10㎡以内的火灾事故。

(2)二级预警条件:

①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火灾或设施设备重大损坏时;发生火灾,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能有效控制时;

②发生最多1名职工重伤或2名(含)以上,5名(不含)以内轻伤的事故伤害;

③发生过火面积大于等于10㎡,小于30㎡的火灾事故。

(3)一级预警条件:

①政府部门及周边企业发布较严重预警信息时;发现事故隐患,不能整改或不能控制可能造成较大火灾、爆炸或泄漏时;

②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事故伤害;发生2名(含)以上重伤或5名(含)以上轻伤的事故;

③发生过火面积大于30㎡的火灾事故。

3.2.1 预警启动

(1)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预警信息发布流程为:第一发现人→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部→副指挥→指挥。

预警级别等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确定后统一发布和解除,并根据事故影响的程度报有关部门备案。各应急组与部门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开展应急宣传、救援与人员疏散工作。

(2)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各部门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发布部门等。主要发布方式有对讲机呼叫、拨打电话、手机群告知、大声呼叫、扩音器等。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说明清楚:事故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生地点、介质、发展变化趋势、有无人员伤亡、报告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2.2响应准备

预警启动后综合执法局整个应急系统立即进入应急响应准备状态,指挥、副指挥及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将应急救援相关器材、装备调整至准工作状态,核对对讲机频道,应急车辆驾驶员就位,实时关注事态发展,随时准备启动预案。

3.2.3 预警解除

I级预警由县级层面指挥部宣布预警解除,II、III级预警由指挥宣布公司预警解除。预警解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气象部门等通知有极端天气发生或其他地质灾害的预警解除时;

(2)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结束或安全隐患消除,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时;

(3)办公场所周边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到单位情况下,其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已经结束,恢复至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时。经指挥部检查评估,符合上述条件后,宣布现场预警解除。

3.3 响应启动

3.3.1 响应分级

本预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企业应急能力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将本预案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判断标准

预案启动

III级

适用于未造成人员伤害、或有人员伤害,经研判不需要部门以外资源实施救援时。

由事故部门责任人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II级

适用于超出事故发生部门的控制能力,必须其他部门资源处理,发生人员伤亡、火灾爆炸事故,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经研判应当启动专项预案及综合预案时。

由指挥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综合预案。

Ⅰ级

适用于超出综合执法局的控制能力外,必须需要外部救援力量。

由指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3.3.2 响应程序

(1)事故发生现场

根据事故的种类,现场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自救或互救,同时报告上一级负责人或指挥部,由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本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组织

①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查明事故情况(事故类型、事故发生地点、事故严重程度等),报告指挥或直接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的指令,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②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后应查明现场有无受伤人员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以最快的速度使其脱离现场,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抢救。

③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另请求救援。

④指挥到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部门确定事故范围,作出区域封锁决定,由现场负责人迅速执行。

⑤现场救护组到达现场后,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送到医院救治。

(3)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作业人员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做出撤离的决定,撤离时应该从安全出口通道撤离。撤离后及时清点人员,若发现减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②当事故状态扩散,需要疏散事故周边人员时,指挥部下达疏散命令,分别疏散至紧急集合点,现场负责人根据当值人员到位情况逐级汇报情况。

③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应及时报告指挥部。

④若事故迅速扩散,有可能波及周边单位或社区时,指挥部迅速报告指挥,由指挥授权后向周边单位发出紧急疏散的警报。

(4)危险区的隔离

①事故现场采用警示标志、拉线、人员警戒等方式进行隔离。

②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由警戒疏散组实施。

(5)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现场事故扩散时,由指挥部通知周边人员及抢险人员及时撤离,撤离的方位与距离由指挥部下达。

②应急救援组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③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疏散周边人员及增加救援力量,及时撤离抢救人员,实施各级应急预案或措施。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现场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在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临时救护点,对伤员及时救治。

(7)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由警戒疏散组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

(8)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小组:

①事故调查评估组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发生事件的部门主管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评估事故原因,形成事故报告。

②应急处置组

研究抢修方案,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在恢复现场前,指挥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保留现场,根据事故发生级别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9)应掌握信息的内容

①事故现场有无人员被困,数量和所处地点以及抢救疏散的通路。

②有无着火、爆炸、毒气、触电和建筑物倒塌的危险。

③有无受到险情威胁的重要物资、设备、档案和资料,其数量、位置和实施疏散保护的可行性。

④可利用资源、参战力量和器材装备等情况。

⑤灾害事故现场周围的道路以及周围环境情况。

⑥灾害事故当日气象条件。

(10)应急行动优先级

应急救援行动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进行

①疏散、抢救人员

②控制事故事态、程度

③抢救重要设备

3.4 应急处置

①接警与通知

当指挥部接到报警时,应准确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以及事故现场的相关重要信息,并迅速通知指挥和应急救援组的各位成员。按照指挥的部署,负责通知各专业抢险队伍立即到达指定位置进行各自的应急救援准备。

②指挥与控制

由指挥负责对应急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各成员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现场指挥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和人员分配,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③警报与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建筑人群,可能造成威胁时,指挥负责启动警报系统(通过社会媒体或派专人登门告知),向公众发出警报,并同时利用各种途径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做出自我防护响应。

④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善后处理组负责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监控。监控活动应包括:事故影响边界,对周边环境的情况,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等,并及时将监测情况及评估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并向指挥报告。

⑤警戒与治安

由疏散警戒组负责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⑥人员疏散与安置

(1)当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相关岗位区域构成威胁时,疏散警戒组应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疏散撤离,以达到减灾逃生、降低事故损失的目的。

⑦公共关系

由指挥部安排专人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信息发布前必须经指挥审核批准后,指定新闻发言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

⑧医疗与卫生

(1)对于事故发生时和抢险救援过程中的负伤人员,由医疗救护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已定的医疗救护方案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

(2)如有必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支援,协助医生对现场重伤员的急救,必要时转送医院;

⑨应急人员安全

抢险救灾组在抢险救援时,应在确保抢险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若在抢险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时,现场指挥可以直接命令抢险人员撤离危险场所(事后应向指挥部报告),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⑩消防与抢险

由抢险救灾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受伤、受困人员的营救,并使其脱离事故现场,听从现场指挥的领导,利用现有的消防和安全防护设施,深入事故发生区域,关闭相关系统,抢修设备。

3.5 应急支援

启动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如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影响到周边建筑人群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报请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援或者建议启动上级事故应急预案。即本预案设置的一级响应级别。当外部救援力量到场后,现场救援指挥移交指挥权,配合各级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6 响应终止

事故应急结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事故现场已得到控制;

(2)事故现场及相关影响范围内的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经消除。

经事故指挥部检查评估,符合上述条件后,经指挥部批准后,由指挥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4 后期处置

事故应急结束后,应做好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后期处置工作。

4.1 污染物处理

所有事故应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必须及时全面彻底清理和统一收集,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含有危险废物的污染物必须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环保部门认可的相应废物接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4.2 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事故应急结束后,配合公安、消防、应急等事故调查处理部门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事故现场范围,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经过,制订和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对于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应继续跟踪监测,持续积极采取相应环境处理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利用媒体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逐步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

4.3 医疗救治

将伤者移至安全区域,初步判断伤情,如情况严重,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援,等救护车到来后积极协助救护工作;

及时疏散伤者周围的围观人员,消除伤者内心的紧张,保留充足的空间进行呼吸和治疗;

及时为伤者提供饮用水、湿毛巾、消毒水等物资;

应由受过急救训练的医疗救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助,对衰竭者进行人工呼吸,对心跳停止者进行心肺复苏术。

4.4 人员安置

切实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置安抚工作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核定抚恤、丧葬等费用,协调善后处理各项事宜。

4.5 善后赔偿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庄生产生活影响的,应积极主动与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救助,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6 生产秩序恢复

为减少事故带来的生产损失,事故应急结束后,经报备后,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稳定人员思想;二是对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和场所积极修复,尽快使设备设施满足生产条件;三是做好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4.7 应急救援评估

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组织参加应急的相关部门人员对抢险过程进行总结,对抢险过程中应急行动的程序、步骤、措施、人力、物力等是否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进行评估,总结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根据总结评估意见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成员及应急队员应保证信息联系畅通,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在外地出差相关领导必要时应立即赶回,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和领导到位。公共应急通信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维护,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科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的信息数据库,掌握救援抢险队伍、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无疏漏,物资调用便捷及时。

5.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5个专业应急班组:疏散警戒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

外部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市、县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和周边志愿消防队、周边医院、相关政府部门等。

5.3 物资装备保障

为保障应急需要,单位储备基本适量应急器材,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符合应急需要,每年初制定严格的检查保养计划,按月、季、半年周期分类对所有应急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及时补充和维修维护,确保各处应急器材物资的数量和性能满足随时使用的需要。

5.4 其他保障

5.4.1 经费保障

一旦发生事故,指挥部保障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4.2 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车辆用车由单位现有公务车和社会租用车辆组成,所有车辆在要定期检修保证性能完好。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以保证及时调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

疏散警戒组配合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应急救援时间。

5.4.3 治安保障

(1)疏散警戒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疏散警戒组牵头、事故发生部门协助,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岗,维持秩序,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必要时可协调外部应急队伍协助警戒。

(2)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加强安全管理,必要时实行夜间巡逻,防范趁“乱”制造事端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5.4.4 医疗保障

医疗救护组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医疗救护保障工作主要职责为第一时间对伤病员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当发生人员严重伤害或在抢救能力以外时,应立即联系120抢救或派专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刘太安

副 指 挥:卢新明、赵洪波、宋玉国、李业伟、史立炎

成     员:张    隆、厉   剑、黄   红、张树兵、孙沂蒙、熊晓亮、张    霞、刘雪龙、曹红朔、张   鹏、李兰华、黄    磊、黄宁宁、王振军、刘政军、郑又铭 王建刚、李春林、夏永生、许延超、王付山、张秀收、邵珠宝、于洪英、李金乐、马   群、赵德龙、主   峰、唐茂强、顾培廷、武玉江、王关冲、王寿廷、刘 军、徐久宁、张   永、胡安立、张   波、田永军、王连永、陈长兴、阚照水、张维峰、杨俊华、李学明、袁中海、董玉金、孟祥伟、白坤明、滕海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三楼应急指挥中心,史立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政军、曹洪朔任办公室副主任。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小组工作分工


一、疏散警戒组

组长:赵洪波,副组长:张树兵

成员由法制科、广告科、违治办、大队综合科、城区二中队、直属中队、沂城中队、杨庄官庄中队人员组成。

二、抢险救灾组

组长:史立炎,副组长:张隆、厉剑

成员由安监科、宣教科、城区五中队、道托高桥中队、夏蔚高庄中队、公安中队人员组成。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宋玉国

成员由财务装备科、数管中心、城区三中队、龙家圈黄山中队、崔家峪泉庄中队、四十里中队、交通秩序办人员组成。

四、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业伟

成员由办公室、执法督查科、城区四中队、城区六中队、园林市政中队、沙沟诸葛中队人员组成。

五、善后处理组

组长:卢新明,副组长:黄红

成员由人事科、党建办、投诉中心、服务大厅、城区一中队、马站圈里中队、院东头中队、许家湖经开区中队人员组成。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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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联系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联系电话0539-597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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