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临沂市中心医院南门西(健康西路)路沿石以上43个机动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沂发改〔2023〕36号
沂水县省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等法律、规定,现将你单位经营的临沂市中心医院南门西健康西路路沿石以上43个机动车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车型、收费时段和标准
标准车型 |
收费标准 |
白天(7:00-20:00)含7:00 |
夜间(20:00-7:00)含20:00 |
小型汽车 |
2.0元/小时 |
1.2元/小时 |
收费标准有关事项:1、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24小时内停车服务收费不超过20元,计次周期为24小时,超出后累次计费。2、收费时段内,停车不足30分钟(含)的,按小时半价收费;超过30分钟(不含)不足1小时的,按小时标准收费。跨收费时段的停车时长,从低收费时段标准计算该跨时收费金额。 |
二、其它事项
1、该区域原则上用于停放小型汽车。小型车指小轿车、城市SUV、面包车等悬挂蓝色、绿色、黑色牌照的燃油汽车、电动车及混合动力车。
2、有停车需求的三轮车、摩托车、电瓶助力车、自行车等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沂发改〔2022〕24号有关规定执行。
3、军车、警车以及其他喷有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
三、其它要求
1、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2、加强收费人员管理培训。收费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应免尽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生乱收费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下浮不限,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9日止,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报批。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