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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251566/2023-00000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文字号: 沂发改〔2023〕36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沂市中心医院南门西(健康西路)路沿石以上43个机动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发改〔202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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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临沂市中心医院南门西(健康西路)路沿石以上43个机动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沂发改〔2023〕36号


沂水县省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等法律、规定,现将你单位经营的临沂市中心医院南门西健康西路路沿石以上43个机动车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车型、收费时段和标准



标准车型
收费标准
白天(700-2000)含700 夜间(2000-700)含2000
小型汽车 2.0/小时 1.2/小时
收费标准有关事项:1、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24小时内停车服务收费不超过20元,计次周期为24小时,超出后累次计费。2、收费时段内,停车不足30分钟(含)的,按小时半价收费;超过30分钟(不含)不足1小时的,按小时标准收费。跨收费时段的停车时长,从低收费时段标准计算该跨时收费金额。


二、其它事项

1、该区域原则上用于停放小型汽车。小型车指小轿车、城市SUV、面包车等悬挂蓝色、绿色、黑色牌照的燃油汽车、电动车及混合动力车。

2、有停车需求的三轮车、摩托车、电瓶助力车、自行车等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沂发改〔2022〕24号有关规定执行。

3、军车、警车以及其他喷有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

三、其它要求

1、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2、加强收费人员管理培训。收费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应免尽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生乱收费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下浮不限,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9日止,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报批。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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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联系人:价格管理科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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