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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tjj/2023-00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2-21
发文字号: 沂统字〔2023〕4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统字〔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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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统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沂统字〔2023〕4号


县委县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沂水县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相关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统计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和举措。

第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临沂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县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把《监督意见》和《意见》《办法》《规定》纳入理论学习内容。为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县局接到《临沂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后,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这做好这项工作,县统计局专门成立了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兆祥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邱月鹏同志任组长,统计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统计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县“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要求,规范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两单”融合,认真按照清单执行。认真查找需要清理的文件,对该清理的文件立即予以清理,确保无重复、无交叉。二是努力建设统计信用体系。利用统计培训、法治宣传、制度培训、专业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统计诚信的宣传力度。

第三、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努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并在相关网站公示。抽查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备抽查时随机抽取;抽查中,在认真抽查的基础上,尽力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干扰;抽查后,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按照要求时限、数量、频次完成任务。一是认真完成了省局通过“双随机”平台推送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省统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送了执法检查任务后,县统计局及时进行了认领,并向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16日至17日,县统计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和县人社局对抽中的14家工业企业联合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了上报。二是完成了县级“双随机”平台发起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县统计局早谋划,早安排,制定了检查方案,6月份县局通过“双随机”平台发起了2次“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联合检查任务,县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了2家企业,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上报。三是积极配合省局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9月20日至21日,省局执法检查组到沂水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共抽取了20家企业,分别是工业10家、投资3家、贸易3家、服务业4家。主要检查了2021年年报和2022年1-6月份指标,工业查总产值,投资查投资额,贸易、服务业查营业收入。市局领导沟通协调,县局积极配合检查,当好向导,通知企业做好迎查工作,做好后勤保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执法检查任务,沂水的统计工作得到省、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开展县级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临沂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临沂市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县共抽取了26家企业,其中工业7家,固定资料投资6家,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5家,阻上住宿和餐饮业1家,规上服务业1家,建筑业2家,房地产业1家,能源1家,劳资1家,企业研发活动1家,于11月底到12月初全面完成了检查任务,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性。

第四、外聘法律顾问,保障统计法制建设的规范性。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名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出台了《沂水县统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统计机关日常运行和统计执法风险,强化了统计执法及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一是认真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的安排,7月5日,市局法规科张峰同志应邀到沂水县委党校为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和第四期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作《掌握统计法律法规 依法做好统计工作》知识讲座,收效良好。二是加强统计人员的法治培训。2022年各专业年报会期间,县统计局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在工业、贸易、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统计专业年报会上,发放了《统计法宣传海报》,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学习了《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内容。期间累计培训700多人次,对提高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统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积极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统计局充分利用到企业数据核查等机会,积极开展送统计法进企业活动,送《统计法宣传海报》《统计法宣传画》等到企业统计人员和管理人员手中。利用网格管理工作,到社区开展“寸草心”活动的机会,开展送统计法进社区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版布纪念日、统计法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统计法的知晓度,提高全民的统计法治意识。

六、认真落实统计督察迎查工作。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并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一是组织做好迎查筹备工作。8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统计督察迎查筹备会议。县统计局、发改局等20个GDP核算联席会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上,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兆祥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了《临沂市统计局关于转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配套评价办法>的通知》。部置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提报2017年以来关于统计督察需要的档案资料,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整改。二是召开迎查培训会。9月8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晓冬主持召开全县统计法治及统计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会上李晓冬强调,正确认识迎接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通过专项纠治发现问题,通过扎实整改解决问题,通过建立机制防范问题,切实巩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成果。执法检查是统计督察的重头戏。要求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指导企业搞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整改,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整理完善迎查档案。根据《临沂市统计局关于转发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统字[2021]46号)文件要求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工作要求,县统计局认真梳理,多方搜集,整理了2016年以来所有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文件、做法档案资料。从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统计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三个大方面入手,共整理归档48盒1382个文件,并建立打印了文件目录,现已立卷归档。

第七、认真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联网直报、“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维护好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库。一是认真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联网直报工作。沂水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工作,严格执行“国统字[2019]6号”文件精神,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并认真做好记录。今年已完成了一至四季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联网直报任务。二是认真完成“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按照市统计局和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法规科积极行动,登陆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对目录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相应的1项监管事项进行了认领。各专业科室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及时核查“四上”企业数据,并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数据汇聚工作,做到即查即录,提高了录入的及时率。三是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维护好执法人员信息库。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履职,按照县府办和市统计局的要求,县统计局迅速行动,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审核清理。一是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三定”方案逐项进行核实,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梳理工作。二是核查清理执法人员资格。法规科及时按要求在山东省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对两年年审和四年年审执法人员进行了提报。目前,全局有3人持有统计执法证,均系公务员身份。按照市局要求,组织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报考条件的1名同志进行了报名,现正积极筹备考试工作。

八、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县统计局以“一网通办”为突破口,严格按省、市、县政务服务标准进行认真自查、认真梳理,积极与省市平台衔接,与县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协调对接,严格审核7类应认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事项认领发布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对2个网站可检索可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确保了“一网通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县行政审批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做好标准化梳理工作,按节点完成了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认领、更新、审核工作。按照县营转办的要求,分阶段完成了县营转办布置的工作任务、资料上报等工作。

第九、加强统计“双基”建设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化统计站建设,加强统计队伍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一是现已建成许家湖镇统计站、泉庄镇统计站、杨庄镇统计站、四十里堡镇、沙沟镇统计站5处规范化统计站。工作中,不断督导基层统计站不断优化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加强档案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上”企业“一企一档”资料,强化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线上和线下培训,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开展了县级统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优中选优,选拔优秀统计人员参加了全市、全省的统计技能职业竞赛活动。在市统计局举办的首届统计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中,沂水县代表队在全市16支参赛队伍中排名第一,获得团体一等奖,参赛的3名同志分别获得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市共48名参赛选手),我局有1名同志被市局推荐参加第一届山东省统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在这次比赛中,这名同志获个人奖三等奖和专业知识测试单项奖。三是狠抓源头数据管理。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四是高度重视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作。积极建立后备人才库,加强对省、市、县三级统计人才的培训、培养和管理,培育省级统计人才1人,市级人才4人,县级人才15人,努力壮大统计人才队伍。

(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认真梳理,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局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较少,不能满足统计执法检查的需要。二是部分乡镇、企业等统计人员兼职多,工作压力和强度较高。三是统计法律法宣传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有关制度方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全县依法治统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被市统计局列为先进县。

(一)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加强组织领导。沂水县统计局依法治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3”即:抓龙头,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纵到底”,按照市统计局要求,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横到边”,在单位开展“党建引领、共同成长”品牌创建培树活动。“1”即:“广托底”,面向群众持续开展“七讲七进”基层宣讲。通过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实现理论武装全覆盖,切实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理论支撑。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统计人员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统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了统计执法行为。时刻以“真实统计、不出假数”为准绳,不断创新统计工作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扎实做好我县依法统计工作。

(二)是制定规划,抓好落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了《沂水县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依法统计,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第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统计机关工作实际,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了沂水县统计局有关统计业务流程。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第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责,是开展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统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统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严格按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的要求聘请了专职律师,为我局在统计工作及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统计执法的公正性。第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二是所有统计报告和法定数据均依法在县政务网公开。三是积极做好数据核查工作,核查情况依法在“互联网+监管”网站公开。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统计监督体制,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统计监督权的统计管理体制,县统计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严格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制定了《2022年统计普法宣传计划》《沂水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并转发了《临沂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临沂市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严格按以上《计划》《清单》《方案》和《沂水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执行。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统计执法的规范性。积极配合省市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并认真做好“四上”企业数据核查工作,积极开展县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一是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通过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统计。2022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党务会议学习内容,利用主题党日和固定学习日,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的要求开展网上学法、答题活动。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县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在“双随机”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让统计执法检查全面化、制度化、经常化,以“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

(二)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继续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邀请市局专家来沂水培训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统计法的知晓度,让统计人员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强化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做到依法统计。

(三)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围绕统计数据质量这个核心,加强规范化统计站和规范化企业建设,强基固本,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统计制度、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沂水经济社会发展。


沂水县统计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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