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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3-00000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文字号: 沂民字〔2023〕8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管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13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民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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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管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的通知

沂民字〔2023〕8号


各县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管社会组织: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0〕15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县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2022年6月30日前在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参加2022年度年报。

二、报告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报送时间截止后,填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年报材料。

三、报告方式

(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年度工作报告逐一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

(二)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需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4月30日将对社会组织年报的初审意见统一推送到县民政局协同办公邮箱。

四、报告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年报系统要求的填报内容和格式填报,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以及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情况,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机构设置和变动情况,设立分支机构的社会组织要如实填写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和开展活动等相应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等情况,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命名活动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受到表彰奖励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财务工作报告。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财务报表。

(三)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行业协会商会一并填报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五、报告程序

(一)网上填报。具体路径为“山东社会组织网—办事大厅—登记年报申报—登录外网申报系统—管理—年度工作报告”(http://60.208.61.158:8088/socialorg/net/login.jsp)。用户名为社会组织汉字全称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母大写),使用修改后的密码或初始密码(123或!Shzz@123?,区分大小写)登录。进入年报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表格的在线填报。

(二)上传附件。社会组织应在“上传电子文件”栏上传以下附件:

1.打印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社会团体的会员、理事、监事名册。

3.社会服务机构有前置许可的,需扫描前置许可证副本。

4.凡已建党组织的,需扫描党组织成立批文并上传。

所有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年报材料”按钮上报才算完成年报填报工作。

(三)信息公开。

1、年度工作报告将在“山东社会组织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将在“临沂市民政局”集中公示。

2、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将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登记管理机关认为不公开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

六、注意事项

(一)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履行年报义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依法严肃处理。

(二)社会组织发现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在报送截止日期前可以进行补充或修改。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后,不再补充或修改。

(三)社会组织对年度工作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年报业务咨询服务电话:2259407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31—86913448


附件:XX单位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初审意见汇总表(模板)


沂水县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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