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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3-000003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9-07
发文字号: 沂教字〔2022〕18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沂水县推动教育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0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教字〔20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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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推动教育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教字〔2022〕18号


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各乡镇(街道)联区,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沂水县推动教育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沂水县推动教育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


为精准推动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我县在群众满意度上整体位次提升,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和评价标准,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要为根本目的,紧密结合“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全面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基本公共服务质效,不断提高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在全市、全省教育领域群众满意度中“进位次”。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办学行为提升行动

聚焦招生、课程、作业、考试、教材教辅、作息、手机、收费、校外培训10项管理,全面落实守底线、促公平、解民忧的基本要求。

一是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坚持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政策,严格落实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严惩违纪违法,严禁变通加码。除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政策咨询解释。(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幼儿教育研究室)

二是在规范课程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音体美劳课程。强化体育锻炼,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护学生视力健康。(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三是在加强作业管理方面,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作业时间,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责任科室: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四是在严格考试管理方面,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责任科室: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基础教育科)。

五是在规范教材教辅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征订”原则,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幼儿园不得使用或者要求家长购买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不得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具、教具、图书等。(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幼儿教育研究室、后勤管理服务室)

六是在规范作息管理方面,严格制定作息时间规定,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七是在规范手机管理方面,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学生家长便捷联系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八是在规范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费,加大对学校乱收费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责任科室:教育财务核算室、基础教育科、幼儿教育研究室)

九是在规范培训机构管理方面,持续深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打击“隐形变异”学科培训,重点规范学科类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将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培训材料及从业人员资质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等重点安全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责任科室: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科)

十是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方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班级汇总、统筹分组”的方式开展。服务内容为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二)教师队伍作风提升行动

聚焦均衡配优、师德师风、管理培训3项管理,全面落实保秩序、促质量、提民意的现实需求。

一是在加强教师配置交流方面,科学测算学校(幼儿园)师资需求数量,加强新教师招聘力度。通过持续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教干教师的交流,采取交流、转学科、培训等方式,破解结构性学科教师不足和部分学校(幼儿园)师生比过大过小问题,达到均衡师资配置,为偏远农村学校特别是教学点配齐音体美教师,确保开全开足课程。(责任科室:人事科、教师发展研究室)

二是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升全体教师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加强警示教育,坚守师德底线。严禁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推销变相推销教辅资料,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责任科室:教师发展研究室、监察室)

三是在加强教师日常管理培训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教师党支部,建好党员教师队伍,开展好“三会一课”,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德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协同育人等领域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教学艺术和育人水平。(责任科室:教师发展研究室、党建工作室)

(三)校园安全治理提升行动

聚焦食品安全、安保设施、校园欺凌、校车管理、疫情防控、拥堵治理、防溺水等治理重点,全面落实保安全、强能力、惠民生的保障机制。

一是构建平安校园方面,全面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强化“四个100%”建设,认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道路交通、防溺水、防火等安全教育。联合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切实解决上放学时段校门口拥堵问题。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优化校车运行路线,合理安排班次,方便学生乘车。(责任科室:安全科)

二是在强化食品安全方面,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食堂监管,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负责人陪餐制度、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大宗食材实行集中订购,源头保障食材供应安全。全部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全力打造师生和家长满意的食堂。(责任科室:安全科、综合室)

(四)办学条件改善提升行动

聚焦公办校(园)建设、内部配套建设、乡村学校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着力解决公办资源供给不足、县域教育资源不均衡、群众入学转学压力大等现实问题。

一是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方面。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新生入学人数,科学分析,提前谋划,不断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大力推进新建中小学校舍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大学位供给,实现就近入学,切实化解特别是城区就学难问题。(责任科室:规划科、幼儿教育研究室)

二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鼓励自筹资金,配足配齐各种设施设备,努力改善办学办园条件。(责任科室:规划科、幼儿教育研究室、实验教学研究室、电化教学研究室)

(五)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

聚焦区域教学质量不高、校际质量不均衡、教育服务跟不上等难点,探索在机制创新、理念引导、跟进服务等维度的增长极。

一是在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方面,推行集团化办园、镇村一体化管理,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责任科室:幼儿教育研究室)

二是在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方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要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责任科室: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六)家校协同育人提升行动

聚焦家长诉求、社区(村居)载体、学校管理等维度,落实有效、有度、有情的系列举措。

一是在学校层面,建立班级、年级和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通过家委会成员驻校办公、征集家长志愿者、聘请家长辅导员等形式,不断扩大家长参与学校的范围和深度。建立家校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与家长委员会互通情况。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定期组织家长集体学习。设立家庭教育咨询室,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疑难问题。(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幼儿教育研究室)

二是在指导服务方面,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家访八条要求》,认真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为契机,每学期集中入户家访不少于2次,日常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保持家校交流。将家访工作列为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量化考核的重点,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家访机制。开展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活动,畅通“面对面”家校交流渠道。(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30日前)

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详细落实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对班主任和全体教师开展全员家访、教育政策、新闻宣传等工作的培训,相关科室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集中突破阶段(7月底至8月中旬)

学校(幼儿园)对照标准和测评内容,开展一轮大家访,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建立家访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人。8月底前,迎接市级组织第一轮群众满意度回访摸底。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

学校(幼儿园)根据家访问题整改台账和市级回访摸底反馈结果,进行全面整改。9月底前,所有问题要全面整改到位。县、市将开展专题督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底至12月上旬)

学校(幼儿园)进行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性成果。10月份,迎接市级组织第二轮群众满意度回访摸底,学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家访巩固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幼儿园)要将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作为重中之重,设立专门负责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好教育群众满意度工作。局机关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方案措施,加强对口业务指导。建立教育群众满意度责任清单制度,对各级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对具体责任人进行明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专题调度和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县教体局及时召开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交流、调度和部署;定期调度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工作推进落实及履职情况。建立调查工作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摸清问题现状。用好网络平台向学生家长投放问卷,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安排专门人员或借助第三方,采取拨打电话方式,抽取各级各类学校一定比例的家长,进行调查访问;利用入校诊断、召开家长会等时机,倾听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满意程度。

(三)强化督导评估。满意度测评结果是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分值拉差,并与评优表彰指标分配挂钩。加强评估指导,对满意度较低的学校,加强影响满意度因素分析,按照“一校一策”制定落实提升方案,对后10名的学校不定期进行现场调度和会议调度,确保真正将满意度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借助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宣传教育政策、工作成绩和先进典型,让群众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定期举行教育开放月、开放日等活动,开展面对面交流,让家长了解学校、理解学校,达成教育共识,形成教育合力,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成果的知晓率,形成全县上下共促教育群众满意度提升的良好局面。


附件: 沂水县推动教育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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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政策联系人:徐京峰

现场解答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联系电话:0539-227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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