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综执发〔2022〕2号
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0日
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统筹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四位一体”攻坚发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实施作风提升工程,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 强化学习教育。①在全系统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②开展企业“开工第一课”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安全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形式,做到企业复工复产先讲安全、必讲安全,强化警示教育。③推动企业落实全员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双重预防体系知识为重点,开展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学规章制度、学安全知识、学操作规程,切实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做到“每周一小练、每月一大练、每季度一检验”。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 强化集中攻坚。①深化“两个清单”落地。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要求,持续梳理自查,找准找全问题和不足,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强化重点攻坚,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②强化发现问题整改。聚焦园林环卫行业、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户外广告、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实施“清单式、闭环式”整改落实,多重布控、纵深防御,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 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①完善第三方暗访检查、异地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凡检查必执法,凡违法必处罚。②局有关科室、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积极组织开展示范执法,带动提高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法制科、广告科,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4. 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利用学习、培训、考核等方式确保企业全体职工入脑入心。②健全责任清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相应考核制度,加快构建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③强化制度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安全总监、有奖举报、双重预防体系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5. 强化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深入推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研究制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实施计划。深入开展企业“全要素评价”,围绕“人、机、物、环、管”要素开展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诊断,帮助企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缺陷,研究提出系统治理方案,进行差异化监管,推动企业系统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1. 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开展严字当头、质疑保守、精准精细、务求实效的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彻底排查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只查好企业、不查差企业,只管大企业、不管小企业,只管合法、不管非法,跑风漏气、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责任单位: 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 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症结,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 提升监管能力素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任务,广泛开展 “学法用法守法”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素质和能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强化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深化廉政建设,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1.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深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进一步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审批备案、安全监管执法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依法决策、公开办理,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健全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办、风险警示、建议问责制度,构建对具体问题及时督办、对面上风险及时警示、对严重后果失责行为建议问责的督促落实、作风改进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深化扫黑除恶,铲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业乱象。
1. 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时核查处置,理顺线索移交程序,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本级扫黑办,并积极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发现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凝聚整体合力,构筑社会力量防控网,健全完善全方位防控体系,从源头铲除涉黑涉恶问题滋生土壤。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全面加强行业监管。研究梳理涉黑涉恶和乱象问题所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 加强宣传引导监督。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媒体、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了解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的具体表现形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动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稳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时间安排
从2022年1月-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局成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2月-2022年6月)。深入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紧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核心目标,强化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排查干部在作风、腐败、黑恶势力犯罪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移交违纪违法犯罪线索。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研究解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12月)。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地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强化协调督办,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作为有机整体一体推进,以专项整治为总抓手,以作风建设为关键点,以惩治腐败为突破口,以扫黑除恶为着力点,强化重点攻坚,实施系统治理。要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格问效问责。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太安
副组长:卢新明、郭京刚、王瑞杰、宋玉国、夏志善、李业伟
成 员:黄 红、张树兵、厉 剑、宋树文、孙沂蒙、熊晓亮、张 霞、刘雪龙、曹洪朔、张 鹏、李兰华、黄 磊、黄宁宁、刘竹玲、王振军、郑又铭、刘政军、于洪英、夏永生、王关冲马 群、王建刚、许延超、李金乐、张秀收、邵珠宝、王付山、赵德龙、武玉江、主 峰、顾培廷、唐茂强、李春林、王寿廷、刘 军、徐久宁、张 永、陈建奎、牛纪忠、胡立安、张 波、田永军、王连永、陈长兴、李学明、杨俊华、袁中海、董玉金、阚照水、李 翔、张维峰、任永霞、孟祥伟、白坤明、李锡怀、滕海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李业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