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29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文字号: 沂应急发〔2022〕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沂水县6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应急发〔2022〕4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沂水县6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的通知

沂应急发〔2022〕4号


沂城街道、许家湖应急办、各有关企业:

沂水县6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附件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到期,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沂水县6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王博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7号

联系电话:5392274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