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审服发〔2022〕1号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2月11日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为民情怀,围绕市局“3+3+6”工作思路和县委“12676”工作思路,强化改革创新意识、锚住营商环境任务目标、高位推进两项工程、深化七大改革任务,全力推动“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取得新突破,为全面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政务服务保障。
一、强化改革创新意识
牢固树立“唯改革创新者进,唯改革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的理念,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工作发展,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强力引擎;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对标上级政策部署要求、对标全县重点工作、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标考核任务要求、对标企业群众需求等五个方面抓改革创新、谋思路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更多改革试点,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创造更多“沂水经验”。
二、锚住营商环境任务目标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作为制度创新和经济发展成果展现的“新平台”。一是坚持自我加压,积极对标学习。省内对标赶超青州市,省外对标学习浙江德清县,重点围绕建设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优化涉企服务,加强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场景建设等,及时做好制度创新成果的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力争在全市、全省率先形成改革示范。二是深度对接指标,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全市“三个对标”要求,全方位梳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国家政务服务标准,系统性掌握政务服务、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等评价指标,以及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等方面的关键因素和核心要件,努力打造全省一流、全市领先营商环境。
三、高位推进两项工程
(一)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推进数字政务工程。
深入落实上级有关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部署要求,抓住政务信息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等关键环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大力推行智能服务。编制完善智能审批规则,拓展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的应用范围,引导服务自动完成申请材料填写、预审,实现数据自动比对、条件自动判别、系统自动审批。选取部分高频服务事项,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加大环节材料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推动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便捷服务。
2.强化“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运营推广。围绕公安、人社、教育、卫健、民政、住房、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新打造不少于2个具有沂水特色的“拳头应用”,确保日活跃度不低于5%。持续优化“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场景导航设置和服务专区建设,全力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3.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归集应用。持续抓好有效电子证照数据、政务办件数据归集,推动电子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亮证即用”。
4.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发挥好全市“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专属数字档案,分批次编制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
5.推动惠企政策一键直享。依托全市“政企直通车”智能化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全县“政策大数据库”“企业大数据库”,健全“政企直通车”管理制度和惠企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惠企服务效能。
(二)落实一体建设,全力推进标准统一工程。
1.统一事项要素标准。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程,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核心要素在全县范围统一。
2.统一事项审查标准。选取至少50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结合“零基础模板”,编制审查工作细则,细化综合受理人员、后台审批人员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内容,明确受理阶段和审批阶段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实现审批标准统一。
3.统一编制服务模板。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四、抓好七大改革任务
(一)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签章共享应用,自动生成电子化申请材料,推行审批文件电子化流转、办件卷宗电子化管理,项目审批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全程无纸化不见面审批。运用审批系统效能督查功能,常态化开展全流程跟踪督办,杜绝“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
2.加快推进“多评合一”工作。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纳入“多评合一”范畴,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集中评审”。推广线上云踏勘、云评审模式,解决专家线下集中评审组织难问题。
3.强化全过程数字化图纸应用。强化从施工图设计文件到竣工联合验收全过程的图纸资料共享互通,形成全生命周期的“一套图纸”。探索开展BIM施工图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简化审查程序。
4.优化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强化部门间、平台间数据调用、信息共享,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形成施工许可“零材料合并办”机制,打造施工许可“极简办”服务品牌。
5.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联合测绘和聘用监理,免于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手续办理零费用,申请材料一半以上可容缺,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 6 个工作日内。
6.深化市政公用协同报装改革工作。将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推行专营单位主动服务模式,在设计方案审查、多图联审两个关键环节,向专营单位推送项目信息,引导提前介入服务。推动联合踏勘、联合审批、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四联合”。深化外线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
7.继续深化“一次不用跑.全程帮代办”服务。牢固树立“项目为王、企业为尊”理念,细化项目分级分类改革措施,强化跨部门协调配合,为全县重点项目构建起全流程、全领域、全周期的“一次不用跑·全程帮代办”闭环服务体系,擦亮帮代办金字品牌。
(二)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围绕告知承诺和数字赋能,更大范围推动简化涉企审批,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打造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最佳服务链。
1.提升市场主体开办、注销便利度。发挥好“一窗通”系统功能,优化办事流程,畅通数据推送渠道,实现新开办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实时共享至税务、公积金等相关部门,优化税费、住房公积金等代扣代缴服务;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新开办企业登记全程网办率达到98%以上;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提供简易注销“预检”功能和“套餐式”注销服务,增强企业办事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推行简易注销全程网办,简易注销退出市场方式占比达70%以上。
2.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档案”同步发放,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累计领取率达60%以上,新开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领取率95%以上,电子印章领取率95%以上。推动电子档案自主查询下载。探索电子证照“联展联用”。
3.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新格局。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三)全力抓好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1.全力提升县级大厅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大厅管理水平。按照服务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培训统一的“三统一”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开展窗口服务等次评定,每月评选红旗窗口、黄牌窗口,张榜公示并通报至派驻单位,对黄牌窗口在各类评先树优中取消资格、减少指标或不予推荐。加强“一窗受理”人员培训,健全新进人员、日常业务、政策更新、心理辅导等多层次培训体系。设置办不成事兜底性服务窗口,建立政务督办专员“一跟到底”服务机制。搭建“局长直通车”,建立“局长走流程”工作机制,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和推动政策落地及系统优化。
规范提升预约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服务,完善现场办理、远程办理等服务模式。
二是持续深化无差别“一窗受理”。推动县级大厅功能布局优化,科学设置“企业服务区”,优化提升“一网通办”自助填报区,推广“无柜台”服务模式等,完善一窗受理、集中审批、统一出证的“车间流水式”工作流程,行政审批领域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达到95%以上。
三是提升精准自助水平。加强自助服务精细化管理,精准绘制政务服务地图,为群众提供办事导航服务;编制完善简洁易懂流程指引图和操作视频教程二维码,方便企业群众按提示自助办理业务。打造沂蒙政务云客服,做到“一号解答”“一网统管”。
2.全力打造基层政务服务平台。
一是开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达标建设。确保年底前全县100%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达到标准型建设标准,其中30%乡镇(街道)达到标杆型建设标准。完善就近办理服务事项指导清单,推动更多群众有需求、基层能承接的高频事项,通过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基层办理,努力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
二是提升村(社区)服务站服务能力。按照“六有一能”要求,进一步巩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推行“一窗受理”,推动基层便民服务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农村基层远程代办服务。
三是拓宽政务服务渠道。按需设立“政务+金融(邮、商、医)”合作服务网点,布设自助服务设备,拓宽服务内容,满足企业群众差异化办事需求。
(四)持续深化套餐集成服务,打造“双全双百”工程2.0版。年内新推出养殖企业开办准营“一事联办”、“劳务一件事”主题服务等集成服务改革案例。上线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爱山东APP沂水分厅“双全双百”服务专区,助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和并联审批。
(五)纵深推进全域跨域通办改革。年内新完成8个“跨省通办”事项任务。加强与长三角、淮海经济区等城市合作,为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大后方提供服务保障。
(六)强化审管协同联动,构建协同高效服务体系。
1.积极探索“信用审批”。依托“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业务过程中,开展信用核查,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个人实行告知承诺,同步确定核查方式、标准、时限,持续降低审批准入门槛。
2.健全审管联动机制。依托市县一体化审管联动平台功能,不断提升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共享实时率,不断增强审批要点和监管重点共频共振率,不断提高信息数据推送准确率。发挥审管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审管联动问题,畅通审管信息互通渠道。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诉讼审管衔接机制,推动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七)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1.拓展平台服务范围。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持续扩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尽快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
2.完善平台服务标准。在实现市县交易平台一体化、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提升交易场所、信息公开、专家抽取、不见面开标、远程评标、档案管理等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能。
3.推进交易平台数字化提升。加强与行政监督部门审批系统、行业市场监管平台及社会化数据平台对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有效利用,加快推动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积极探索数据归集、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见证、数字化监管、数字化档案管理,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升级。
4.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一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实施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五、持续强化基础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推进组织建设。做好党支部换届、党支部评星定级、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等工作,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打造政务服务党建同行品牌。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团结和谐、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强化作风建设。坚守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严真细实快”要求,切实把忠实履行职责贯穿始终。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双报到”“寸草心”、文明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学习机制,通过业务知识培训、法治教育、素质提升、参观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服务效能。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细分式”考核办法,系统性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局考核办法,切实增强窗口及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
(四)深化法治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涉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审批决策程序,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建立行政审批法治监督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及审批风险防范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监督审批服务工作。开展审批案卷评查活动,编制行政审批典型案例。开展“审批+普法”全过程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审批服务系统法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