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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wfwzx2227736/2022-00007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9-06
发文字号: 沂审服发〔2021〕26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双全双百”工程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9-07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审服发〔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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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双全双百”工程

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实施方案

沂审服发〔2021〕26号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服务便利度、满意度,根据《临沂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选址、设施农用地农用地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规模化养殖企业所涉及的事项,从企业“准入、准建、准营”三个方面,进行梳理和整合,为在我县规模化养殖企业落地、开办、生产,提供“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

二、事项范畴

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内容:

(一)企业准入

营业执照办理

(二)企业准建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养殖企业选址

3.设施农用地农用地备案

4.环境影响评价

5.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

(三)企业准营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3.取水许可证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后由帮办代办人员负责企业开办、项目备案;通过内部流转将企业相关信息转送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审查企业选址条件;然后转送乡镇人民政府对企业选址位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企业进入准建阶段;企业准营涉及的动物防疫条件、取水许可等各类证照的办理,采用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证模式,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办完。具体办理说明如下:

(一)企业准入

对申请“准入准营、一事联办”的企业,在企业注册环节分两种方式,一是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企业可登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省政务服务临沂市沂水县”(lyyszwfw.sd.gov.cn/ys/public/index)点击“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进行电子化申报;二是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实名认证办理。

申请“准入准营、一事联办”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环节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办,或使用“企业开办秒批机”自助申办。

(二)企业准建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申报项目的企业法人首先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http://lyyszwfw.sd.gov.cn/ys/public/index),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后,到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申领24位项目代码,凭借项目代码开展审批业务。

2.养殖企业选址。企业落地前由局踏勘评审科对企业选址、位置,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企业的落地位置、范围、周边环境及村庄、河流、公路以及养殖场之间距离进行现场勘察,对选址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出具合理的意见建议。

3.设施农用地备案

需提报纸质材料。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

4.环境影响评价

(1)年出栏生猪5000头或存栏量2500头以下的需网上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址:http://lyyszwfw.sd.gov.cn/ys/public/index

(2)年出栏生猪5000头或存栏量2500头及以上的则需提供环评报告书材料。网址:http://lyyszwfw.sd.gov.

cn/ys/public/index

5.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

需提报纸质材料。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报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区A311-312窗口。

(三)企业准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企业依据自身证照需求,选择办理相关证照,并提报纸质材料。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报至综合受理区A311-312窗口。

四、职责分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的牵头单位,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负责养殖营业执照办理负责相关事项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二)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负责养殖企业项目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三)县审批局踏勘评审科:负责指导养殖企业合理选择建设地点,规范养殖企业生产布局。

(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殖企业设施农用地备案和非禁养区确认和指导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五)县审批局涉农事务科:负责养殖企业取水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企业准营相关证照审批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五、成效比对


企业准建环节

企业准营环节

优化内容

普通办理

优化办理

对比结果

普通办理

优化办理

对比结果

减材料

10份

7份

提交材料数量压缩30%

31份

15份

提交材料数量压缩51.6%

减跑腿次数

4次

最多跑一次

跑腿次数压缩75%

4次

最多跑一次

跑腿次数压缩75%

减时限

15

7

办理时限压缩53.3%

28

15

办理时限压缩46.4%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一次办好”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城延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动态调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听取群众对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根据流程优化和办事需求,及时扩展充实事项清单,并配套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规模化养殖企业“准入准营、一事联办”主题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指导。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加强督促调度,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各环节单位人员设施设备配备、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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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联系人:孟庆国

现场解答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739号

联系电话:0539-22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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