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方案》的通知
沂综执发〔2022〕29号
各科室中队,局属单位:
现将《沂水县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9日
沂水县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方案
为深入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临沂市《关于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增强服务理念,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
二、整改范围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和烧烤点。
三、整改目标
全面推进餐饮油烟达标排放。2022年底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立案处罚。
四、职责分工
(一)大气办负责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挥。督促指导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执法督查科负责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导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三)法制科负责餐饮油烟管理案件的立案审核把关,负责餐饮油烟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举报投诉中心负责餐饮油烟类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积极解答群众疑问,有效化解各类举报投诉问题。
(五)宣教科负责利用公众号和网站平台等媒体,向群众大力宣传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标准和知识,及时报道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工作中队好做法、好经验。
(六)数管中心负责餐饮油烟治理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和运行。负责提供餐饮服务单位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技术支持。负责餐油烟相关业务的培训教学。负责对执法中队巡查发现的疑似超标排放行为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协助执法中队完成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
(七)各执法中队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负责督促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负责全面清理取缔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对从事露天烧烤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负责对超标排放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队负责人任成员。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线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建立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要做到快速响应、实时办结、按时反馈。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各中队和有关科室要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向大气办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大气办要做好调度、汇总、整理工作,按时形成工作通报,上报局党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效不明显、不按时上报有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沂水县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沂水县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太安
副组长:卢新明、赵洪波、宋玉国、李业伟、厉 剑
成 员:王振军、刘雪龙、曹洪朔、李兰华、黄宁宁、郑又铭、夏永生、王关冲、马 群、王建刚、许彦超、李金乐、王付山、赵德龙、徐久宁、刘加征、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