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sjj/2022-0000069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发文字号: | 沂审字〔2022〕5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沂水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沂水县村居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沂水县村居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沂水县审计局关于
印发《沂水县村居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沂审字〔2022〕5号
各乡镇、街道审计办公室:
现将《沂水县村居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沂水县审计局
2022年4月8日
沂水县村居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推动村居审计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村居审计行为,提升村居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临沂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村居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全面考核、突出重点、量化评比、便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审计办公室。
三、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开展、审计成效、加分项5项内容。
(一)组织领导(2分):主要考核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协作配合等情况。
(二)队伍建设(5分):主要考核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
(三)工作开展(50分):主要考核审计计划、审计质量、审计整改等情况。
(四)审计成效(43分):主要考核信息宣传、化解信访、案件移送等。
(五)加分项:对村居审计优秀项目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进行加分。
四、考核依据
审计报告、审计档案、工作报表、整改资料、信息宣传稿件、移送及立案文书、相关文件制度及会签原件等资料。
五、考核时间
工作考核时间按照全市要求确定。
六、一票否决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致审计结果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未完成审计计划的;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考核组织和分工
成立村居审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武传映同志任组长,农业科、经责科、办公室、财金科、行事科、企业科、电子数据科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实施村居审计工作考核,审定考核项目,考核结果,向局党组提出考核意见和建议等。考核资料由农业科负责收集,会同其他科室具体实施考核评比并量化打分。考核成绩由农业科进行汇总,提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乡镇审计办公室应按照考核办法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八、考核结果运用
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考核结果在全县审计系统进行通报,以适当形式告知县委、县政府,及县委组织部、纪委、农业局等村居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并将村居审计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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