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彻排查、快化解、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国土资发〔2017〕14号
各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彻排查、快化解、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8日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彻排查、快化解、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全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结合全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决定自4月中旬到10月底,在全县国土系统开展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彻排查、快化解、严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信访局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属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等信访工作责任落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利益诉求,顺利完成信访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大事不能出,小事也不能出”的任务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突出抓好源头预防、事要解决和信访秩序规范,彻底排查可能引起信访问题的各类矛盾纠纷,全面化解以越级到市去省走访为重点的信访积案,依法治理去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各类缠访、闹访等违法信访行为,切实增强基层化解、吸附信访问题的能力,夯实信访基层基础。
1、彻底排查矛盾纠纷,抓好源头预防。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属地排查与系统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县局每月排查一次,乡镇国土所每半月排查一次,排查重点主要是越级上访特别是去市到省进京越级走访问题,以及各类涉军、涉土、涉矿的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对排查的各类信访问题,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落实包案领导、化解人员和工作措施。局里将案件处理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压实基层排查化解责任。
2、快速化解信访案件,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当前群众重访、越级访的问题,通过局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初信初访办理,力争一次性结服,尽最大努力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方法步骤
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4月中旬-4月下旬)。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摸排矛盾纠纷、重点信访积案和信访问题、违法信访案件,全部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全面攻坚阶段(5月中旬-9月下旬)。全面落实排查、化解、整治措施,做好重点案件、人员的教育稳定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核查验收,查缺补漏。
四、工作措施
(一)彻底排查
1、全面排查实现全覆盖。各科室协调配合,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基础,对今年以来全县国土资源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涉军、涉土、涉矿、涉拆迁、涉土地征用等领域久拖不决案件和上访老户、非正常上访户以及有上访苗头的精神异常人员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事,不漏人。
2、分门别类做到台账清。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件按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矛盾纠纷类型、化解结果、稳控情况、责任人等要素登记建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包案领导、责任科室、国土所和责任人。
(二)全力化解
1、重点积案重点办。对于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要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化解时限。要以攻克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积案化解力度。
2、初信初访快办理。要落实好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热情负责地做好接待、答复工作。要严格规范落实信访受理、办理程序,以程序的公正严密来确保实体问题处理公正到位。要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全面提升一次性结服率,有效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
3、领导包案要坐实。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局领导包案责任制度,根据分线分工进行领包、认包,做到亲自听取案情汇报,亲自调度案件处理,亲自接待信访群众。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切实把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解决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国土所要高度重视,将活动列入重要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局里成立“彻排查、大化解、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成立督查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行动进度,对建立的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和更新,化解一起,销号一起,并且采取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到科室、国土所进行实地督导,督促工作措施落实,协调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活动有序健康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排查工作不彻底,化解措施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得力而引发进京非访和大规模到市去省进京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