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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6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8-05-17
发文字号: 沂国土资发〔2018〕2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国土资发〔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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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沂国土资发〔2018〕24号


各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强化底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防灾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责任人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摸清管理网格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做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实效,及时消除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隐患。

各责任人汛期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和地质灾害高风险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各项制度。对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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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科

政策联系人:吴冠友

现场解答地址: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39-221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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