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沂国土资发〔2018〕20号
各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办发〔2018〕2号)和省厅、市局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2018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 6 月份上合组织峰会将在青岛举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重大。各国土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切不可因近几年未出现大灾而心存侥幸,切不可因谋划准备较早而麻痹大意,切不可因经验和惯性思维而掉以轻心,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守住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各项准备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极端灾害天气可能出现多发频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要从“早”、从“细”、从“实”出发,做好各项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一)立即开展汛前排查。要重点排查高陡边坡下的村庄、山道沟口附近的居民点、旅游景点、学校等人员集中地、公路交通干线沿线、矿山采空区、露采高陡边坡等区域,彻查隐患。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监测责任人,立即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进一步摸清各隐患点变化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成功临灾避险。
(二)全面落实汛期“三查”。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设立危险警戒区,坚决禁止群众擅自进入,立即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至应急避险场所。
(三)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四)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岗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确保灾情险情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并得到有效处置。
三、努力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
(一)做好应急演练的指导和配合工作。按照“简化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国土所要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村民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发生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技术指导,积极配合督促乡镇政府加快推进沙沟镇夹石峪村、泉庄镇梅家坡村、高庄镇小朱家庄藏兵万、院东头镇曲家洞子、南墙峪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三)已完成地质灾害搬迁或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回头看”,检查工程治理和防治效果,做好核查造册、建立档案及验收收尾工作。
(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要重点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宣传培训,使群众熟悉应急预案和报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
(五)各国土所、各科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地质灾害防治出现问题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