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沂水县2022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沂残联办字〔2022〕5号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根据《临沂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及救助对象
2022年将对本年度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有暴力倾向的重度精神残疾人除外)进行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优先惠及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户中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户。
二、救助标准和条件
救助标准:按平均每户2500元的标准进行改造。单户改造标准一般最高不超过户均标准4倍,最低不少于户均标准0.2倍。
救助条件:一是具有本县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是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户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户中重度残疾人家庭户;三是住房有改造价值(不属于危房,3年无翻盖、搬迁、拆迁的情况);四是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五是有适合其家庭的改造项目。
三、实施时间
自2022年6月下旬至11月20日。
四、改造内容及标准
详见附件4。
五、实施流程
(一)筛选、公示救助对象。根据本辖区重度贫困残疾人底数(截止2022年5月31日)和前期残疾人需求情况,按照不漏一户的标准,由乡镇残联负责入户进行评估,确定改造对象和改造项目。改造项目经县残联相关部室确认后,由乡镇残联填写《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申请登记表》(附件1)、《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需求程度评估表》(附件2),并利用张榜等形式向当地群众进行公示(附件8),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乡镇残联要于6月20日前将公示照片和相关情况报县残联办公室。
(二)遴选、培训施工队。今年将通过招标的形式选取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由县残联相关部室人员对施工人员培训家庭无障碍知识,再组织施工;施工中,县、乡残联要做好监督、管理、服务工作,严把质量关口;施工结束,将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乡镇残联填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见附件3)。验收不合格的,由县残联责成施工方进行完善。
(三)建档、完善数据库。一是健全纸质档案。乡镇残联要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将每户家庭改造部位的前后照片、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申请表、需求评估表、项目验收表等进行收集整档,同时,将媒体报道、公示照片、项目统计表等相关材料一并归档。二是建立电子档案。按照中国残联和省市残联要求,及时将改造相关资料信息录入系统,录入内容要完整,特别是改造前后的照片要齐全。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县、乡残联要高度重视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按照“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逐条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各乡镇残联要从施工队进驻本乡镇之日起,每日上午10:00前向县残联办公室上报本乡镇的项目工作进度(附件6),当日已完成的,次日不再上报。并按照建档要求,提前完善相关资料,验收完成后及时将资料等上报县残联,未开始施工的乡镇不需要报送。
(三)县残联要根据各乡镇完成的进度,组织第三方对各乡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责令施工方进行返工,因乡镇残联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残疾人对改造项目不满意的,每发现1例扣专职干事个人量化考核分10分。
联系人:张树明、吴淑萍;联系电话:2253710。
政务外网邮箱:ysxcl@ly.shandong.cn
附件:1.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申请登记表
2.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需求程度评估表
3.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与建设标准
5.2022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统计表
6.2022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进度表
7.公示模板
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