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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6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文字号: 沂自然资规发〔2021〕1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自然资规发〔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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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沂自然资规发〔2021〕14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所: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2日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在全局形成全员参与主动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改革发展提供坚强基础保障,根据我局实际,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所和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任务

党建信息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考核为加分项,加分计入个人工作实绩考核,对应兑现相关奖励政策,本科室站所人员加分按照1/10的比例计入科室站所加分,加分上不封顶。

三、考核奖惩

一是宣传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党建类由党建工作科负责考核计分;政务信息由综合科负责考核计分。

二是稿件作者为两人或2人以上的,加分平均分配计分。

三是所有稿件都需严格审核把关。涉及党建类的由党建工作科把关;涉及政务信息的由综合科把关;重大和特殊敏感类稿件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未经审核把关发表的稿件不予加分,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1. 党建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 党建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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