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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lyj2265584/2022-0000102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19-06-26
发文字号: 沂文旅中心发〔2019〕13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文旅中心发〔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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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沂文旅中心发〔2019〕13号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县域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彰显沂水文化旅游特色,县文旅中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19年6月26日


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我县相继开展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总体来看,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尚存在体制机制不顺、发展思路不清、规划布局不优、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面对全县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在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途径,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努力形成以文化丰富旅游内涵、提升旅游层次,以旅游带动文化消费、促进文化传承发展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扩大沂水文化旅游影响力,建设文化旅游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发展原则。加快文化和旅游资源整合,探索创新文化发展与旅游发展的新途径,以创新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二)特色发展原则。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旅游融合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沂水文化旅游发展新业态。

(三)互补提升原则。挖掘整合全县文化资源,找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切入点,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项目带动原则。加快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坚持项目带动,以项目带动投资,以投资推动发展,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

(五)市场导向原则。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市场化进程,创新发展新机制,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企业,强化市场竞争力。

三、重点工作

(一)打造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的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区。充分挖掘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按照要素齐全、功能完善、适度超前的理念,努力建设提升一批独具特色和文化魅力的品牌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同时,注重对景区、乡村旅游点文化氛围和文化内涵的塑造,提升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场所的文化品位。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展演等进景区、进酒店、进乡村旅游集聚区,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文化活动模式,延长文化旅游产业链。

(二)塑造一批红色文化旅游融合的体验区。全面发掘红色元素,抓好红色基因传承,争创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和红色研学旅游目的地。依托沂蒙山根据地“圣地红村”、桃棵子红色旅游区党性教育和“三同”基地,打造具有沂水特色的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和红色研学旅游目的地,传播好沂水红色文化。

(三)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的重点项目。以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加快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的重点项目,各乡镇、街道要突出本地特色,科学制定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项目和安排建设时序,按照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投资建设,逐渐形成全县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撑。

(四)办好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的节庆活动。大力推广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市场化运作模式,文化节会要面向旅游市场,扩大文化影响力;旅游节会要增加文化内容,增强旅游吸引力。全面提升梅花节、杏花节、桃花节、采茶节、孟母文化节、花朝节、桂花节等节庆活动的策划创意、宣传营销和综合管理水平,打造一批知名的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力争做到“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节庆”。同时,将景区游览和节庆消费有机结合,带动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五)开发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的特色产品。鼓励各乡镇和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区引进团队创作或自行开发具有沂水特色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建设演出配套基础设施。鼓励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创新演出形式和内容,创作一批高品质的旅游演艺产品。同时,要做好非遗文化有效传承,加强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升省、市级非遗文化影响力,支持吴照京、杨青梅、李庆亮等手工艺者申报非遗传承人,加大对沂蒙小棉袄、高桥手绣、桑皮纸为代表的非遗文创产品宣传营销和包装设计,打造高桥小瓮山制瓮工匠村、手绣制作村、八大碗特色餐饮村,龙家圈桑皮纸制作村等一批非遗文化村,推进“人、艺、村”(即传承人、手工艺、工匠村)综合发展。要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性开发,重点搞好齐长城、春秋古墓遗址博物馆、资庆寺等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开发,挖掘整理沂水新聊斋、刘南宅等文化故事。

(六)推出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的公共服务设施。全面统筹文物资源、文化艺术产业、非遗和传统民间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文化产品旅游转化,完善文化场所旅游功能。提高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资源的旅游利用水平,完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文化场所的旅游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服务水平。搭建文化旅游部门、文化产品和旅游景区等之间的交流对接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为群众参与文化旅游提供便利条件。研发智慧旅游服务系统,推广旅游数字信息。组织志愿者为文化旅游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提升文化旅游服务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官方微信、抖音、政府网站等媒体,多层次精准宣传,精细开发和培育市场。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围绕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目的地创作影视、动漫、图书、演出等文艺作品,并进行营销宣传。

(三)强化人才培养。实施文化旅游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做好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深度挖掘沂水文化特色,讲好沂水文化旅游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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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政策联系人:张勇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9号

联系电话:0539-226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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