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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jrlhh2253710/2022-00000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16-10-26
发文字号: 沂残工委〔2016〕5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沂水县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27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残工委〔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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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沂水县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残工委〔2016〕5号


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残工委、县残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探索和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模式,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县残联、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妇联共同制定了《沂水县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


沂水县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精神,加强三级预防工作,探索和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模式,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根据《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十三五”期间,县残联、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安3监局、县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分批分期开展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从现在开始至2017年12月份在龙家圈镇、道托镇、马站镇、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圈里乡等5个乡镇先行试点,2018年起在全县全面推开。并实现以下目标:

——建立健全残疾预防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机制。

——实现残疾预防综合干预,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发展。

——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形成统一的残疾信息管理体系。

——健全残疾预防技术手段,完善技术规范、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6年9月-10月)

县残联、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妇联建立议事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我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统计、检查验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等工作。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承担日常议事协调工作,负责创建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按要求选聘合适人员参加中国残联、省残联举办的各种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020年12月)

1、建立试验区创建工作试点工作组织体系

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残联、卫计、公安、安监、妇联等部门协调行动的工作机制,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做好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结合开展的预防项目,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队伍。组织成立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残疾评定等专家技术指导组,明确临沂市中心医院,县妇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康复中心、县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为我县承担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的具体机构,工作人员由各机构根据任务分工自行确定。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结合全县残疾预防工作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各领域已有的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进度、各部门职责、工作预算,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提供经费和政策保障,确保试验区创建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组织开展培训

根据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情况,在接受全国、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培训的基础上,由县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我县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制度,对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

4、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着力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和重点人群,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有效防治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疾病,伤害等致残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康复服务。

(1)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县妇计中心婚前医学检查中心负责为全县新婚登记的青年男女免费提供婚前医学咨询、检查、随访等服务,加强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到2020年实现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乡镇孕前优生检查宣传员负责目标人群的宣传发动、《检查告知书》的发放等工作,县妇计中心孕前优生检查管理办公室,负责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群的信息采集,并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推进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到2020年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做好产前筛查、诊断。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开展唐氏综合症、严重体表畸形重大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诊断,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为孕15-20周的孕妇产检时同时提供产前筛查服务,逐步实现怀孕妇女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到2020年实现产前筛查率达70%以上。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落实《新生儿病筛查管理办法》,各级助产机构负责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普遍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疾病筛查病种和范围。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广泛开展新生儿访视、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健康咨询与指导,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筛查覆盖率及转诊率、防访率、干预率。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75%以上。(县卫计局牵头,县妇联、县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防控疾病致残。

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到2020年,实现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每年至少开展4期宣传教育,推动科学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治疗及管理。开展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干预。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群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达到2000以上;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康复,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患者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落实监督责任。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县卫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努力减少伤害致残。

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每年至少开展4期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护能力。定期对非煤矿山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工商贸领域、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风险防范、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到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安全教育和排查整治。到2020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各下降10%。加强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普及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对农产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浸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药、劣药行为。到2020年,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等事故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各下降20%。积极开展防范溺水、跌落、误食等风险的安全教育,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提高老年人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到2020年,实现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下降20%,老年人跌伤率下降10%。(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显著改善康复服务。

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重点普及轮椅、手杖、盲杖、助视器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推进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无障碍改造,分期分批继续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行无障碍环境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会同县教体局、县广播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到2020年,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达100%,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90%以上;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县卫计局、县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

(1)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

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技术方案(试行)》,在临沂市中心医院、县妇计中心、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机构设立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点,重点针对残疾和高危孕产妇,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年筛查诊断人数不少于400人。

(2)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要按照全国残疾人工作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技术方案(试行)》,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和流程,以将初筛发现的各类疑似残疾儿童,转介到儿童残疾诊断机构开展复筛和诊断,年筛查诊断人数不少于110人。

(3)残疾评定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要求,每周会同评残鉴定机构为各类疑似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协调评残鉴定小组,对于无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及其亲属无法带其到医院鉴定办理残疾人证的重度肢体、精神残疾人,开展“上门办证”服务。“上门办证”每月一次。年评定残疾人不少于1100人。

(4)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利用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宣传教育活 动,全面提高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每年至少举办10期宣传活动。

6、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报告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卫生服务网络,按照《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将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报送至卫计局和残联。依托三级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筛查发现疑似残疾人,将疑似残疾人信息报送到卫计局和残联。并动员疑似残疾人到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残联按要求汇总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和评定后的残疾人信息,报送全国、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7、开展自查与评估。

开展基线调查。各乡镇在启动创建工作前,按照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残疾预防工作状况基线调查。创建过程中,各乡镇要按照残疾预防效果评估方案的要求,每年对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开展效果评估,总结残疾预防工作成绩和问题,巩固完善残疾报告制度,撰写年度自查报告报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不定期地接受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估。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

2019年年底前县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20年3月起,迎接中国残联、省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有关专家对我县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残工委、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纳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扶贫攻坚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相关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各乡镇残工委负责组织做好本乡镇的残疾预防工作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积极创新,合力推进

要统筹残疾预防相关政策,卫计、公安、安监、妇联、残联等部门相关的规划、政策、项目要进行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建立残疾预防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三级预防网络,加强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指导,创新残疾预防方法技术,积极探索有效的干预手段和模式,切实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三)完善服务体系,强化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三级康复服务网络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残疾预防基础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及时掌握残疾发生的特点、特征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指导社区、家庭做好残疾预防,加强对康复指导员、康复专干、康复员、康复协调员残疾预防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加大残疾预防相关人才培养力度,做好相关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助残志愿者培训,打造适应残疾预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


附件:1.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3.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工作机构和人员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1:


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志刚 县卫计局局长

    陈 新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宋彦山 县安监局局长

    辛 惠 县妇联主席

    丁文军 县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丁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议事协调工作,负责残疾人综合试验区创建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2:


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张海英 县残联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周发江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 允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任松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杨洪义 县卫计局医政科科长

    张伟伟 县妇联办公室主任

    龙希民 县妇计中心副站长

    陈兰军 县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李才富 县残联康复部部长

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康复部,张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残疾预防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附件3:


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产前筛查诊断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徐 慧 临沂市中心医院产科主任医师

    张 静 县妇计中心社会保健科科长

成 员:伦知见 临沂市中心医院超声科主任医师

    任永强 临沂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检验师 戚永健 县妇计中心产科主任

    孙耿爱 县妇计中心婚检科主任

    王 菁 县妇计中心孕前优生科主任

产前筛查诊断专家技术指导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计中心,徐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孕前优生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残疾评定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李 燕 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成 员:马奎志 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

    李桂亮 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主任

    孙 岩 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副主任

    刘 云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张廷功 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

残疾评定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医院,李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疑似残疾人的残疾评定以及评定后残疾人信息报送工作。


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初筛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任松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刘克苗 临沂市中心医院脑瘫康复机构主任

    李桂亮 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主任

    刘 云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刘文明 县人民医院康复科主任

    赵会静 县特教学校聋儿康复中心主任

    张丽丽 县培智学校智障儿童康复中心主任

    李 忠 县康复中心负责人

残疾人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康复中心,任松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和残疾儿童初筛工作。


沂水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张宝江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 允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成 员:郝风强 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李 坤 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办公室科员

    刘庆丽 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

    张 腾 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

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张宝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全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营造非致残环境,减少工伤和职业病致残发生,重点做好儿童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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