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沂公通〔2017〕58号
各科、室、队、所: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工作,明确会议纪律,确保各类会议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指挥中心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筹备、通知、服务等工作;各单位负责本业务部门、上级业务部门召集的视频、专项会议的组织、通知及服务工作。使用县局会议室的,办会负责单位要提前通知秘书科,由秘书科统筹协调安排,并按照参会人员范围,准备会场,安排坐席;提前通知通信科做好视频信号传输保障工作,设分会场的各单位要提前调试好音视频设备,保持通信信号畅通、画面音质清晰,确保顺利完成会议召开任务。
二、严肃会议纪律。各与会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及时签收通知并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到会、签到,严禁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退场,严禁擅自旷会、替会。不能参会的,必须按程序向局长或召集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同时通报会议承办部门,并安排替会。会议期间,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不得玩弄手机,不得喧哗讨论、随意走动、无故频繁或长时间离席退场,影响听会质量和会议秩序,维护会议的严肃性。
三、保持会场整洁有序。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坐席牌依次就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需要调整座位的,由会议组织人员调整、指定就座。无座位牌时,要按照“坐前不坐后”的原则,靠前、靠中集中就座,不留空位;人数较多或会场中间坐满时,要在两侧靠前排就座。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规范着装,始终保持坐姿端正,服装整洁,精神饱满,警容严整。与会人员要注意会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纸屑、果核、坚果皮、纸巾等杂物,会议结束后,要自觉带走自己的会议用品,始终保持会场整洁有序。
四、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即日起,全局民警、工勤人员、协勤队员均需建立会议记录簿,各单位会议记录簿务必统一。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要认真听讲,并做好会议记录,笔记要做到内容详实,字迹工整,逻辑明确。要做好保密工作,会议内容要入脑入心,会议精神不得与无关人员交谈,会议笔记要保存完好,防止遗失,严禁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五、强化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结束后,各参会人员要及时汇报、传达会议精神,并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力强,各单位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情况也要做好相应记录。
六、严格督察检查。凡全局性会议,督察大队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督察,对会议的签到、听会、警容风纪、会议记录、遵守纪律等情况及时开展现场查纠,随时抽查参会人员的听会情况、会议笔记,现场询问有关会议内容,做好会议贯彻落实的日常督导。对违反会议规范、纪律要求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严肃问责。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全体民警、工勤人员、协勤队员会议,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并自即日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沂水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