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关于院东头镇乡村文化旅游资金项目方案的批复
沂文旅中心发〔2020〕17号
院东头镇:
经7月22日由文旅中心召集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参加的评审会审核,原则上同意你镇报送的2020年乡村文化旅游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庄景区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年乡村文化旅游资金分配方案》(沂文旅中心发〔2020〕14号)等有关要求,并与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对接,按照财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程序和规定,积极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特此批复。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