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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59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5-18
发文字号: 沂自然资规发〔2022〕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自然资规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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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自然资规发〔2022〕5号


各基层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要求,为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人员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在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开展“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以不动产“慧登记”为主题主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难点、攻坚克难,锚定一流、突破争先,着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不动产登记交易队伍,全力争创一流的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品牌,为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党建统领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实行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落实第一议题,建立第一台账,聚焦第一方阵,扎实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

2.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教育建设,牢牢把握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话语权。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党支部作风能力,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和书记上党课等活动,提升党支部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5.发挥先锋模范引领作用。开展“三个一线”活动(即: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通过评选“窗口服务标兵”、选树“党员示范岗”和“岗位虽小连着千万家”大家谈等活动,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工作态度,打牢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锤炼过硬作风

6.兴调查研究之风。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带着课题,深入乡镇、村居、企业、窗口一线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及时将调研成果体现到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重要举措(年内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每人完成1—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普通党员要保证完成1篇调研报告;非党员及聘用人员要结合工作岗位完成1篇工作体会)。

7.兴艰苦奋斗之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持续纠治背离“严真细实快”的突出问题,锤炼过硬作风。

8.兴担当尽责之风。聚焦“四项重点”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8个方面问题,切实扛起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正确行使权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等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

(三)筑牢廉洁防线

9.常态化开展教育引导。在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中,突出警示教育内容,用好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反面典型案例“活教材”,扎实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工作人员心理动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10.扎紧制度“笼子”。对不动产登记交易受理、审核、登记信息查询、存量房资金监管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漏补缺,健全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业务风险防控流程图,坚决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

11.创新技术管控。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交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信息化平台,深化自动随机派件改革,严格办件权限管理,登记交易各环节数字化留痕,对政策调控、违建限制、征收冻结等敏感领域实行智能预警,实现廉政风险数字化监管全覆盖。

(四)提升法治素养

12.抓住“关键少数”。中心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法律专题集中学习,健全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岗位调整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水平。

13.深化“法润自然”品牌建设。年底前中心构建“法润自然”法治文化阵地。

14.夯实法治基础。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交易大厅法治水平,年内创建不动产登记中心法治工作室。

15.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应诉,落实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制度,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交易案件败诉率。

(五)加强干部培养

16.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新上岗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素养。

17.加强日常业务知识学习。按需组织疑难问题讨论,定期组织会议,传达政策文件知识,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开展业务质量督查、典型案例剖析、阶段性业务总结、登记交易理论研究等,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

18.开展比武练兵。积极参加不动产登记领域各类业务知识竞赛,采取“赛练结合”等方式,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发掘登记人才,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队伍专业素质、行业形象,努力在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中创造佳绩。

19.规范干部管理。依规推进职务提任、职级晋升、岗位聘任,定期开展轮岗交流,激发各类型人员干事创业内生动力,降低廉政风险。

20.实施实绩考核。优化考核模式,科学制定指标,强化结果运用,构建起权、责、利相当的科学化队伍管理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竞逐一流的浓厚氛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调整、绩效工资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1.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多测合一”平合测绘成果在不动产登记交易过程的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关联部门间和自然资源部门内部相关信息应享尽享,嵌入应用和有效核验。

22.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实现不动产单元码“一码管地”,运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用地、规划、建设、税务、不动产登记,延伸到水、电、气、热等业务领域,实现“一码关联”。

23.开展“验登合一”改革。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涉企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核实、验收备案与不动产登记同步推进。

24.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交易“全程网办”。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企业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交易事项“全程网办”。

25.深入推进“就近办、延伸办、自助办”。延伸更多服务端口至乡镇(街道)、公证机构、经纪机构和开发企业,拓展业务类型,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便利度。

26.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模式。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智慧协作,试行自助缴税、委托帮办代办等多维缴税办理模式,推行“一次受理、一体审核、并行办理、智能核税”。

27.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切实提高增量数据接入质量,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上传省平台。

28.规范档案管理。修订完善《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大档案信息保密力度,健全完善电子档案容灾备份机制,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

(七)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

29.加快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按要求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全力做好基础资料收集、通知公告发布、调查成果核实及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确保成果格式统一、翔实可靠、齐全完备、归档及时。

30.分类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落实属地责任,对于已发放只记载土地使用权信息的权利证书且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的,尽快全部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书。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和群众意愿,统筹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有序开展农村安置区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安置群众合法权益。

31.规范有序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依据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探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2023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更新汇交任务。

32.高标准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以“已登记发证且有权属来源材料”的林权登记数据为重点,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和数据项,全面提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6月15日前完成数据汇交。

33.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整合,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统一管理。

34.持续推进“交房即办证”服务常态化。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程序,实现商品房交付与房屋所有权登记同步办理。

(八)配合构建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交易云平台

35.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交易信息平台,强化与市登记机构的业务衔接。统一整合数据,配合市局构建市级集中部署、县级互联互通的运行模式;统一登记流程,对现有536项流程彻底重构;统一服务标准,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双渠道、全类型优质登记服务;统一管理运维,增加数据分析、动态监管功能,构建安全、智能、稳定的不动产登记交易云平台。

(九)建立不动产“慧登记”综合服务体系

36.加快推进不动产“慧登记”改革。强化数字赋能,创新应用场景,构建“慧登记、汇全力、惠民生”三位一体的不动产“慧登记”体系,努力实现办事更便捷、交易更放心、监管更到位、治理更有效四大目标,打造我县不动产登记交易品牌。

三、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从2022年5月10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动员部暑。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在参加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队伍能力提升年”动员视频部署会议基础上,召开大会进行再动员部署,讲清楚开展活动目的意义和实施内容;对照实施内容,梳理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实施。(5月14日-5月31日)

(二)集中创新提升。按照既定任务目标,围绕省厅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公布的8个建榜事项,省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和“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提出的36个具体事项,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逐步解决制约不动产登记交易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全力提升不动产登记队伍能力建设,积极探索特色做法,真正打造百姓满意的不动产登记窗口。(6月1日-10月31日)

(三)建立长效机制。总结优秀经验,提炼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活动成果,以改革的精神不断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建立常态化运转、持续提升、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11月1日-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活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全体人员要强化大局观念,加强协调互动,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活动中去,对照实施内容逐项检查工作开展到位情况,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归纳本次活动中的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宣传“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效,及时树立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永召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 磊 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

杨同芳 :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

杜   波 :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陆云庆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企业服务专区负责人

谭   波 :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抵押科负责人

陈淑范 :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权籍调查科负责人

李仁芹 :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交易登记科负责人

王   辉: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村镇登记科负责人

鞠鹏程 :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12345热线工作专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总体安排、综合协调、宣传报道和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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