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商务局廉政谈话工作方案
沂商务字〔2016〕23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县纪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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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话原则
本着“找准问题,抓住重点,观点鲜明,注意方法”的原则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坦诚相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二、谈话对象及方式
谈话对象: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外的其他班子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
谈话方式:班子成员由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科室负责人由班子其他领导干部按工作分工负责谈话
三、谈话时间
5月中旬开始,六月下旬结束。具体时间由谈话人与谈话对象商定。
四、廉政谈话内容
廉政谈话要结合今年县纪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的新任务、新要求,重点了解谈话对象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已有的部署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提醒谈话对象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抵住诱惑、管住自己,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牢宗旨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为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谈话前,谈话人可多渠道了解掌握谈话对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提醒谈话对象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五、廉政谈话要求
(一)认真组织,正确对待。在廉政谈话实施过程中要严密组织,被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分析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谈话人对被谈话干部反映的问题,做到仔细认真,记录准确。
(三)教育为主,严肃认真。谈话人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严肃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下部工作打算。
(四)严格保密,程序规范。廉政谈话过程中涉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沂水县商务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