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水利局
关于《2017年沂水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沂水字〔2017〕61号
县环保专项攻坚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6〕80号)文件要求,《2017年沂水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已制定完成,现予以上报。
附件:2017年沂水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
沂水县水利局
2017年8月2日
附件:
2017年沂水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
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推动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6〕8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列明的各项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水生态环境良好。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治理污染源及潜在污染。
3、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节点计划
2017年7月26日至8月31日,各乡镇根据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中列明的各项问题,完成本辖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垃圾堆放、生活垃圾、养殖场、养鱼场、大棚种植等污染源的排查工作,上报排查清单。
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治理,确保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正常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维护工作,营造保护区范围内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根据节点计划,请各乡镇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列明的各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沂水县水利局(水利局五楼西水资源科),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通过政务网发至沂水县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为确保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督导工作由沂水县水利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寨子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墙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责任单位:院东头镇
2、小李马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责任单位:许家湖镇
3、北张家官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卓家屯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北李家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责任单位:四十里堡镇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18354907665
政务网:沂水县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