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布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
沂应急发〔2022〕12号
许家湖镇应急办、高桥镇应急办:
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核,孙光凡等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请以下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总监任职手续,明确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1 |
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光凡 |
安全总监 |
2 |
山东绿森塑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于景华 |
安全总监 |
3 |
山东沂水机床厂有限公司 |
张军锋 |
安全总监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