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司法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沂司发〔2022〕3号
2021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沂水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职责定位,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法治思维,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措施,重心进一步下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县司法局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获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成效、存在问题
(一)以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为重点,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健全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治建设指导性文件。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活动。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经过评选后,县农业农村局和高庄镇人民政府被评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三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对山东省的督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开展依法治县调研。围绕依法治县、基层法治工作等主题开展调研3次,提出问题13条,意见建议18条。
(二)以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为重点,优化法治环境。一是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召开《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调研座谈会,提出修改建议1条。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21年共审查政府合同及文件99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99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0条。三是为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区域能源中心合同谈判等工作,为县政府提供法律保障。四是积极推进沂水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下发《沂水县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和《沂水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向基层延伸。五是推动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打造立法联系点,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批准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泉庄镇人民政府被推荐为省政府立法联系点。
(三)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为重点,推进严格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规范执法。探索出了一套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人大机关、纪委监委、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联动的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新机制,以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执法“痛点”等4个方面问题为突破口,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在市场监管等5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共处理12345热线投诉4个、电话举报6次,共排查处理问题15处,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5份。该做法被推荐上报“临沂市优势改革项目库”,司法部网站、省司法厅简报、山东法制报等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35个行政执法单位都建立了相关制度,加大《临沂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系统》案件录入力度,2021年已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02件,数量居全市前列。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县589名年审人员,审核通过241人,取消348人,对221名新申领人员进行了网上培训及考试,197名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组织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业务专题培训班,全县行政执法人员600余人参加了培训。四是认真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各相关执法单位共认领县级处罚事项226项,共办理清单中行政处罚案件255件,受益市场主体255个。
(四)以深化行政复议应诉体制改革为重点,增强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以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打造18个规范化行政复议联络点,建立健全联络点工作职责,形成覆盖全县的行政复议便民网络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降低受理门槛,坚持“存疑受理”,扩大受案范围,规范案件受理,推行“一次性告知”,方便服务群众。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已审结75件,综合纠错率为53.1%。三是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原则,将调解贯穿全过程,针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召开专题案件研讨会,邀请法院、检察院、纪委、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加,形成各方合力,共同解决疑难问题。四是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特别是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1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五)紧紧抓住“三个关键”,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觉守法意识。一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印发《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为55家执法部门单位制定责任清单,出台关于信息报送、履职评议、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2021年,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成员单位,开展防诈骗、法治信访等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94场。二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全县各理论中心组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理论学习160余场。联合县委党校,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干部培训班和第三期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作法治教育培训。三是打造沂水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夯实普法阵地。突出“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对县级法治主题公园进行建设升级。积极拓展新媒体阵地。实施精准“定位普法”,建立普法短信平台,根据人群特点和各大节日节点,精选普法内容,进行精准“定位”。
(六)完善搭建“一个平台”,建立高效便捷机制,推动枫桥经验在沂水落地生根。2021年,全县共排查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2758件,调处成功2758件,调处成功率100%。一是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服务平台。在原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重新打造了沂水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置人民调解受理窗口,各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效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调解服务。二是切实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健全完善访调、诉调、公调等“多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2021年共妥善处理访调案件47起、诉调案件390起、公调案件39起,劳动仲裁25起,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妥善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发挥县调解中心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集中力量化解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案件,2021年共妥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案件25起。
(七)切实增强为民情怀,推动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创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做到全面覆盖。印制40余万张“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卡”,在每家每户进行张贴,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法律顾问,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对3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布局分工进行优化调整,采取一个顾问团队负责一定区域方式,根据律师事务所人数和乡镇(街道)大小进行结对,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目前,共81名律师和1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37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专人服务”和“团队协作”齐发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适应困难群众民生需求,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2021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1763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500余起,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材料近万份,办理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88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在省厅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视频会议上,我县作典型发言。三是顺利完成公证处改制,实现转型升级。沂水县公证处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改制期间,实现平稳过渡,业务正常开展。推行的“绿色继承”公证服务,真正做到了减证便民,实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2021年共办理“绿色继承”公证业务420余件,其中为当事人提供代办产权服务240余件。
(八)存在问题
一是作为直接牵头法治工作的县政府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待提高;三是抓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不够,部分县政府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未达到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制定《沂水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将司法局整改范围的事项全部划分到具体科室,明确整改时限,高标准完成了整改工作。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把“依法治县”列入县委县政府“七县建设”战略行动之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定扛起法治建设大旗,紧紧围绕“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目标任务,以依法治县战略行动为抓手,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擦亮“法治沂水”招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统筹规范为原则,全面谱写法治沂水新篇章。一是着力完善法治建设体系,启动法治沂水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和纲要编制。二是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推进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开展。三是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优化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新机制,统筹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四是着力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对乡镇复议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做好开通行政复议网上受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以实践创新为动力,打造普法宣传教育新体系。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三)以普惠共享为基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新发展。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符合援助条件的特殊群体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内,继续提高刑事案件、农民工劳动仲裁案件法律援助质量。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监管,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开展办公场所、卷宗、纳税等方面的检查,对违反《律师法》和其他执业规定的情形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巩固现有证源,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沂水县司法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