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沂交发〔2016〕28号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按照《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安〔2016〕11号)的要求,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局及各所属单位,全面做好当前及今后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岁末年初重要节日以及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道路运输及公路施工消防安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动员交通运输行业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道路运输及公路施工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机构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决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华
副组长:王 宏 徐同祥 赵献峰 孙焕涛 高卫东
武清贵
成 员:徐 力 黄宝明 田 河 宋云龙 吕江学
程 波 管 兵 孙树军 刘志伟 张希民
赵纪团 郝连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吕江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防控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阶段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8日前)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目标,靠实职责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
各单位要深入研判本行业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火灾安全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24日前)
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责任。
为贯彻“安全第一,安全就是生命”的理念,各单位要及早着手,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主体,形成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有关人员分工负责、逐级担责的责任归属体系。要求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并制定工作方案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奠定责任基础。
(二)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突出区域性、普遍性安全问题整治。各行业监管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深入分析研判,找准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不放心”区域,迅速部署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整治。着重检查各客货运场站、维修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要把平时检查过程中容易忽视的企业和车辆纳入检查范围,并督促相关企业,扎实开展“网格化”排查。
二是突出行业系统安全检查。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针对各自的安全工作情况,结合季节特征,广泛开展隐患自查。要加强场站防火管理及车辆防火器材、驾驶员教育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突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关注全国、省、市、县“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时刻把防火安全抓到手上,落实到制度上。
(三)加强宣传消防安全。
各单位及运输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LED显示屏、黑板报、张贴画、报纸、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消防安全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办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起初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其他人员普遍达到“一懂三会”(懂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导、会逃生)的要求,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四)做好急救援准备。
各单位及有关运输企业要根据县政府、县局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开展火灾形势研判,制定好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站开展督查检查,查找问题根源,持续跟踪问效。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