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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2-0000118 主题分类: 水运;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6-06-03
发文字号: 沂交发〔2016〕2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03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交发〔201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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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沂交发〔2016〕2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16 年防汛工作要求,切实做好 2016 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年我国气象异常,灾害性天气日益增多,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夏季我国东部地区旱涝并存,以涝为主,防汛形势依旧严峻。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切实打起精神,夯实工作基础,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准确把握,积极应对,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确保有备无患。为全面做好2016 年防汛工作,县局成立 2016 年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汛情发生后的指挥调度。局属各单位要迅速建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完善防汛岗位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完善各级防汛预案和工作机制,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处置及时。

二、提早安排部署,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气象部门数据,准确研判形势,充分利用汛期到来前有限时间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实。要提早备足设备物资,逐一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要落实好抢险救灾车辆,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明确联络方式,确保在汛情发生时调得出、用得上;要快速组建防汛抢险、运输保障等专业队伍,加强训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补充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汛前应急演练,确保预案的实用性、有效性。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汛期来临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以“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完善措施”为主体,检查内容要包括抢险设备、应急物资、救援队伍、抢险救灾车辆等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要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并形成防汛检查书面材料(附件2),确保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万无一失。

三、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农村公路管理处、交管所要在保畅通上下功夫,对影响排水、行洪的路段、桥涵进行清障,保证行洪顺畅,对主干道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要对漫水桥和坍塌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或绕行标志,对水毁路段要及时抢修;要组建快速抢修保障队伍,备足抢险设备和物料,能够有效调度迅速抢险;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大在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疏通排水渠道,做好防汛准备。道路运输管理处重点抓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城市公交及客运防汛工作。运管处、监察大队、出租办要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需要对各类防汛运输车辆提出具体要求,迅速落实汛期抢险救灾运输车辆,保证运力充足、联络畅通。运管处要督促盛通公交公司,对所属营运线路的低洼地段、容易积水的立交桥、道路施工路段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公交防汛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正确应对。对驾乘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雨情、水情变化,强化安全措施,确保防汛运输安全。海事处要加强监、管、控的有机结合,确保汛期人、船、渡口的安全;要强化现场监管,做好防坍塌、防触电、防雷电、防洪水等工作。要督导水上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逢四”不开制度,严禁冒险出航;加强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渡船从事渡运。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对办公区、宿舍区、厂房、仓库、油库、变电室、避雷装置等重要场所、设备,认真进行汛前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对危房、危墙进行加固处理。要组织各自的防汛抢险队伍,落实防汛措施,储备足够的防汛物料。汛期重点加强车站、车船、渡口、物流仓储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巡逻和守护。各单位信息管理员要保证本单位通信专网畅通,并做好与公网的连接,局信息科要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汛期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可靠性。各单位的公务用车在汛期紧急情况下,要无条件服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

四、完善预警预报,快速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传送信息,做好防范准备。一旦发生汛情或险情,要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要服从局防汛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领导要靠前指挥,防汛抢险队伍要迅速到岗到位,做到响应迅速、行动快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要根据上级防汛领导机构的要求,及时打开应急通道,保证防汛救灾车辆优先免费通过,保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设备和撤离人员的优先运送。要按照县政府要求,做好所负责路段河堤的巡查、看守、抢险任务。非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灾情时,要在县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五、严格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 小时值班制度。局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局属各单位防汛联系人要保证 24 小时联络通畅;各单位要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发生重大水毁灾情要迅速报送;要提高办事效率,汛期抢险救灾的文电和事宜,做到随到随办、及时处理。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无人值班、信息报送不及时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及时统计数据,汇总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报送工作,做好信息的发布、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在应急情况下,要畅通信息渠道,统一报道口径,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根据要求及时将防汛工作的各项部署、措施和相关信息对外发布,营造有利于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李雪艳2236018。防汛值班联系方式:电话:0539-2236008,传真:0539-2236008,电子邮箱:ysjiaotongajk@126.com。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3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联系人王朝晖

现场解答地址长安南路14号

联系电话22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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