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预案
沂交发〔2018〕17号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沂水县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确保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部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做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畅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沂水县境内Ⅳ级(一般级)突发交通运输事件、上级责成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其中突发交通运输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发生过程和事件性质,概括以下四类:(1)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发生的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等;(2)水上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旅游船舶、渡运船舶发生的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水上交通事故等;(3)政府办公场所、客货运站场等场所突发公共事件:包括突发事故和公共群体性事件等;(4)公路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致使交通中断 2 小时以上的干线公路塌陷、桥涵坍塌等事故;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等。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以及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全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可能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2 应急指挥与救援组织机构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机关职能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分管局长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2 现场救援指挥部
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由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分管副局长或主要责任单位负责
人任指挥长,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副指挥长。
2.3 应急救援机构
成立10 个应急救援机构:综合协调组,专家咨询组,抢险救援组,秩序维护组,运输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通讯联络组,宣传报道组,原因调查组和应急预备组。
2.4 职责
2.4.1 指挥部职责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的整体指挥;总体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贯彻上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4.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及时传达指挥部领导指令;负责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信息;具体协调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相关问题;适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完善;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3 现场指挥部职责
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现场指挥,第一时间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听取事故救援组制定的多种抢险救援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优方案,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事态如有扩大趋势,超出现有控制能力时,应报请指挥部协调其他应急机构参与处置工作。
2.4.4 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指挥中心牵头办公室、财务科、政务大厅等科室组成。负责与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监管、财政等单位的协调沟通;负责因突发公共事件转移人员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组: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指定专家牵头组成 ,包括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负责对应急准备及应急救援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对应急救援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3)抢险救援组: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确定牵头单位,交通战备办、运输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综合执法大、地方海事处、沂水汽车站、顺达路桥有限公司等科室及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紧急抢险工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报现场指挥部确定,组织应急人员实施抢险救援;负责抢救受困人员、救援被困车辆、挖掘清理塌方和公路抢通等。
(4)秩序维护组: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维护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及时组织恢复受灾区域的正常秩序。
(5)通讯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6)运输保障组:由运输管理处牵头农村公路管理处、沂水汽车站、顺达路桥等单位组成,保障事故现场急需物资、装备、抢险人员、受伤人员等的安全快速运输。
(7)善后处理组:由人事科牵头党建办等科室组成,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8)宣传报道组:由宣教科负责,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宣传、发布;负责收集、跟踪相关舆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指导相关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
(9)原因调查组:由安全监督科牵头政策法规科、规划基建科及相关科室组成。险情排除后,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指挥部做出汇报。
(10)应急预备组:由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等组成,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待命。
3 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与报告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有关运输企业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风险分析及信息报告机制。通过实时监测、应急电话等多渠道及时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前期工作,并同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指挥部根据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相关救援人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实施救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 应急救援预案等级
特别严重公共事件(I 级)、严重公共事件(II 级):由临沂市政府报上级部门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较重公共事件(III 级):由市交通运输局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一般公共事件(IV 级):由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由属地应急机构处置,当突发事件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属地应急救援能力时,可请求上一级应急机构援助。
5 应急救援
5.1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组织救援人员立即开展前期自救工作;主管单位到场最高职位者任现场处置指挥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管控、交通疏导、人员疏散、伤员救治、排除险情等先期处置工作,防止事态升级和扩大,并将现场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 现场指挥部组建
指挥部指派分管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先期处置指挥员立即汇报事件情况、进展、风险以及影响控制事态的关键因素和问题并将现场指挥权移交至现场指挥部指挥长。
5.3 现场应急处置
5.3.1 决策和处置
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加强现场评估和会商研判,迅速判断事件的涉及范围、影响程度,确定抢险救灾方案。调动应急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果断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组织专业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损失。抢险救援组依据现场指挥部确定抢险救灾方案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积极开展应急救援,特别是突发事件下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抢险过程中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加快对道路、桥梁等的快速抢通工作。
警戒维护组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及时确认相关被困人员。
5.3.2 保障信息畅通
通讯保障组建立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确保现场指挥部与指挥部及上级应急主管部门的联络畅通,做好现场情况记录,准确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按照本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做好事件处置信息的动态报送。
5.3.3 做好舆论引导
宣传报道组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建议等情况,并根据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后续信息。
5.3.4 其他处置工作
运输保障组全力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应急预备组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待命;善后处理组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原因调查组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
5.4 现场指挥部的升级
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事态如有扩大的趋势,超出现有控制能力时,应上报指挥部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5.5 应急处置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结束,次生、衍生灾害被消除,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经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处置结束,撤销现场指挥部。
6 事件报告
6.1 报告时限
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事件报告的内容要求,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在接报后,根据事件上报等级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及市交通运输局;事件发生及报告后,遇有变化,必须立即补报;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6.2 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现场存在的问题及要求、事件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7 后期处置
现场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件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事件调查工作。
8 应急保障
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8.1 人力保障
各应急救援组成员单位及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指挥部指令,随时投入应急救援战斗。
8.2 资金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将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列专项资金充分保障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建立相应的应急资金监管使用制度,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8.3 物资保障
顺达路桥有限公司要配足配齐抢险物资,如防护用具、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镐铲、编织袋、绳索、砂石、机具、药品、钢丝绳、千斤顶、灭火器、帐篷、食物、饮用水等抢险用品。
8.4 运输保障
运输管理处:负责征调应急运输车辆,应急车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好驾驶人员姓名和车辆牌号,局机关办公用车均为应急车辆,确保指挥部统一调动,务必能够满足安全,快速参战要求。
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征调备勤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工程车、压路机等公路施工机械,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好驾驶员姓名和车辆牌号,并确保抢险机具状况良好,能随时参战抢险。
地方海事处:负责征调水上备勤救援船舶或快艇,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好船员姓名和船舶牌号,确保船舶状况良好,船员适任,配足配齐救生设备,能够随时参加救援抢险。
沂水汽车站:负责调配性能良好的客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好驾驶员姓名和车辆牌号,作为抢险人员疏散和抢险人员运送应急用车。各备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人员到岗,确保随调随到,并服从指挥部的应急调动。
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配备相应数量救援设备。
8.5 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各成员单位要保证应急值班电话和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电话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到处置及时,迅速联动。
9 监督管理
9.1 演练和培训宣传
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查找不足,促进整改,提高专业技能。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刷品等宣传形式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及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9.3 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