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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0-000023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06-17
发文字号: 沂交发〔2020〕17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县客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6-17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交发〔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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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县客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方案

沂交发〔2020〕17号


为深刻吸取6月13日深海高速浙江台州市温岭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提高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刻吸取浙江台州市温岭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批示要求,按照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以提升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管理水平为核心,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为重点,以查隐患

防事故、保安全为目标,在全县客运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督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切实抓好夏季和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企业安全制度执行方面。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位;车辆技术管理、驾驶人员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风险点、隐患是否按照规定排查登记建档,是否得到有效管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否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台账是否规范;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演练。

(二)客运站安全制度执行方面。客运站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发车前是否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出站是否检查乘客佩戴安全带;“三品检查”是否落实逢包必检,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三)车辆技术维护管理方面。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是否符合规定;车辆是否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是否按企业技术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维护;车辆技术管理档案是否规范完善;车辆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车辆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是否有效;车辆轮胎是否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方面。企业法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科长是否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客运驾驶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符合准驾车型;企业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是否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档案是否规范齐全;驾驶从业人员疲劳驾驶检查监控是否到位。

(五)车辆管理和动态监控方面。客运车辆是否落实双班驾驶员制度,是否落实接驳运输制度。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监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专职监控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监控人员监管台账等基础工作情况;车辆入网率、上线率是否达到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长期离线情况;对上级通报车辆动态监控整改处理情况,处理整改是否到位;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停运车辆的管理情况。

(六)包车客运管理情况。企业包车牌发放是否执行“一车一运次一牌”规定;是否存在不办理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营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许可范围异地运营或擅自不按班线定点定线运输的违法

经营行为,是否存在长期驻外经营行为。

(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方面。客运站和客运车辆是否、健康通行码查验、乘客佩戴口罩和人员防聚集等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疫情重点地区的查控接转。

三、整治安排

检查自2020年6月18日开始,到2020年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检查阶段(6月18日至6月23日)。在企业和客运站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检查组按照“人、车、线、站、企”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摸清底数,逐企逐车逐人排查隐患、落实整改、管控风险,检查问题要建立台帐,逐项销号,闭环管理,全面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6月24日-7月3日)。县局抽调行业管理骨干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按任务分工对客运企业和客运站拉网式集中督导检查。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

改方案,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顶格处罚。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阶段(7月4日-7月15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15日前上报县安监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思想统一到安全生产部署上来,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把开展客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作为夏季安全生产重要任务来抓,凝神聚力,抓铁有痕,综合治理,务求实效。要通过整治活动,全面摸清企业经营情况,车辆运行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风险,完善行业监管和企业管理制度,夯实客运安全基础工作。

(二)全面整治,强化监管。整治活动要实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铁腕整治,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立查立该;对存在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以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闭环管理。整改后仍不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将责令停业整改。

(三)严格纪律,依法问责。各单位要认真履责,扎实开展客运集中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将严格依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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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联系人:周璇

现场解答地址:长安南路14号

联系电话:22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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