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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2-000009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文字号: 沂交发〔2022〕20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6-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交发〔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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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沂交发〔2022〕20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部署要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动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抓好各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狠抓国务院安委会15项硬措施和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市安委会70项措施工作落实,重点推动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方面突出问题。聚焦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运营、水上安全、打非治违、行业消防、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防汛部署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查实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监管对象底数、重大风险分布,补齐失查漏管、责任悬空等工作短板,切实提高履责效能。要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深入查摆在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5月-10月):各单位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市安委会70项措施,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和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各单位深入分析重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深层次矛盾原因,从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五个方面,逐项制定落实具体的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到位;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共性整治任务

(一)强化党委(党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将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考核,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严不实”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至少每季度安排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半年组织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单位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大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实施清单管理,能尽快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强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

辨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发动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客车非法营运、货运“百吨王”、危化品运输、建筑施工违法转包分包等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把“四位一体”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要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五)扎实开展驻点监督。各单位要落实分级分类驻点监督,要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驻点监督每周工作报告、问题解决直通车、季度研究会商等运行机制,按照省厅下发的驻点监督工作指导手册、每月驻点监督工作任务指导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创新举措的落实落地。

(六)规范安全总监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安全总监审核把关、备案管理、培训考核等程序,督促企业应配尽配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将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安全总监发挥作用。

(七)严格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要严格执行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禁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不得擅自降低工程建设安全门槛。严格项目审批,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

(八)大力解决执法检查宽松软。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九)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各单位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在全行业推广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做到依规重奖、快奖、应奖尽奖。

(十)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戒,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企业集团总部要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十一)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市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十二)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客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加大曝光警示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

(十三)从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量化问责;事故发生后15日内,发生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四、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点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道路运输:重点查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公路运营:重点查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进展等公路运行安全情况。

(三)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联防联控等情况。

(四)水路运输:重点查旅游船舶安全监管、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防控、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等情况。

(五)交通工程建设:重点查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专项活动开展、工程项目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等情况。

(六)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重点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路段“双段长制”运行情况、漂浮物问题隐患整治销号、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示范段建设等情况。

(七)行业消防:重点查有关企业在客货运站场、营运车辆及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情况。

(八)防汛准备:重点查对照《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持续开展9方面32个重点事项排查整治,强化应急保障措施制定落实,建立问题隐患动态整改台账情况。

出租、维修、驾培等其领域、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的领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安监科将综合运用协调、调度、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安监科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督导、通报、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推进,严格执行“一周一调度、两周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工作推进机制,集中发现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责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依纪问责。紧盯各单位、各科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附件:1. 沂水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 沂水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清单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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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联系人: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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