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经信字〔2017〕54号
各相关乡镇(街道)经贸办,中石油昆仑燃气输配有限公司:
根据《全市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临经信消字〔2017〕115号)要求,现将《全县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5日
全县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确保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全市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临经信消字〔2017〕115号)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油气管道保护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经研究决定,自今年7月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和属地监管原则,突出中石油昆仑天然气管道安全主体责任,对我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输油管道安全运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
中石油昆仑燃气输配有限公司沂水段。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油气管道是否有泄露现象;
(三)油气管道与市政管网敷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四)是否对相关人员(包括农民巡护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五)是否建立健全了巡护制度,对管道进行了日常巡护,对城区、乡镇驻地、人口密集区及危险地段是否增加了巡线次数;
(六)管道监控与连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以及管道沿线设置的标志桩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管道安全保护及检测装置是否完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
(七)是否及时发现并制止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未按规定报备审批等违法行为;
(八)是否及时整治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隐患;
(九)油气管道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带病”投产运行;
(十)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托清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会同属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做好管道隐患整改工作;
(十一)对第三方施工是否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对于批准的施工,施工前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地下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做出明确的标识,施工时指派专人在现场全程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十二)是否制定了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对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三)是否建立了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相关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自身能力不足的是否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相应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抢险队伍进行管道抢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要严格落实临沂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管道企业调查摸底,建立台账,自查自纠。县级包乡镇(街道)领导和乡镇(街道)领导要确保在大检查期间亲自到所包油气管道途经区域指导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情况。
(二)严格执法,督促工作落实。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检查出的每一处隐患和问题,必须当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隐患不整改的,要视为事故进行处理,坚决追究企业和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针对交叉领域,要强化联合执法。
(三)加大曝光力度。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对油气管道隐患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动员管道周边群众力量举报各类管道安全隐患及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考核问责。县经信局将配合市经信委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问题突出、集中行动推进差或者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乡镇(街道)政府和部门,由县政府进行黄牌警告、警示通报、约谈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对危害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的,一律按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7〕20号)要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要安排专人于每月24日前,将本辖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2)报县经信局,并将本地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县经信局,县经信汇总后报市经信委。协同办公系统邮箱:沂水县经信局;电子邮箱:ysjxaq@163.com;联系电话:225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