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成立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分队的通知
沂应急发〔2020〕17号
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当前工作需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分队。现作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建
为保证队伍力量,计划从我局在职干部职工中选拔若干名年轻同志,组成兼职队伍。队员原则上是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职工。根据工作需求,局里将统一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统计,全局符合条件的共29人,名单见附件,并明确队长一名,为代新春同志,副队长一名,为田宝山同志。
二、队伍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恪尽职守,不怕苦,不怕累,不违章,不违纪,不鲁莽,不蛮干。
3、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学习和演练,努力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应急保障队员要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准备, 保证每天 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2、遇到任务须出动时,要迅速集结,赶赴现场,执行命令, 有效开展工作。
3、本着专兼结合的要求,队员日常以业务工作为主,遇到突发事件时,根据事件性质和发生情况,必须服从调遣。
附件: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分队人员名单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