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160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11 |
发文字号: | 沂安监发〔2018〕2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8-01-12 | 效力状态: | 失效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沂安监发〔2018〕2号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沂水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监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县43家常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到期,依法予以注销。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1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王博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9-22274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