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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15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12-22
发文字号: 沂安监发〔2017〕83 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临安监发〔2017〕139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安监发〔2017〕8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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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临安监发〔2017〕139文件的通知

沂安监发〔2017〕83 号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派出所,沂水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派出所,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监办、派出所:

现将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临安监发〔2017〕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临安监发〔2017〕139号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治理的通知

   2.鲁安监发〔2017〕146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治理的通知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沂水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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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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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22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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