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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02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_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文字号: 沂建字〔2022〕8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建字〔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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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建字〔2022〕8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各级住建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品质城市、创造品位生活”为目标,以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抓手,稳步推进“以河为轴、两城同建”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党建引领、共同成长”品牌创建、城市更新行动、小城镇建设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建筑业绿色化改造,提升百姓安居、城乡宜居水平,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

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开展小城镇建设提升行动,加快提升城镇化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1.稳步推进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全面做好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评估工作,初步形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框架,畅通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的渠道,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在土地配置、要素流通、成果共享等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总结形成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沂水特色经验。

2.持续做好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一是在前期摸排及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的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基础上,对全县既有房屋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等底数进行全面核对,有效解决数据错报、漏报问题,切实提升数据质量。二是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零疏漏”。三是对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严格验收销号,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持续推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因地制宜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完成9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完善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改厕服务站、资源化利用项目、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平台运营等工作,推动农村改厕实现规范升级、长效管护。同时,积极做好农村公厕后续管护工作。

5.扎实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原则,高标准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2000户。

6.加快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已建成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7.指导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美丽村居试点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做好特色村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指导工作。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东城塑品质,突破西城快崛起,加快形成“一河两岸、东西联动、深度融合”的城市发展格局,让城市更有颜值、更有内涵、更有温度。

8.城区路桥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金澜湾沂河大桥建设,稳步推进金澜湾沂河大桥和启阳大桥防洪工程;实施海河路、富安山路东段、淮河路南段、沂河山庄北路、雪山河北侧、沂河西路等9条、10.7公里道路新建、改造工程,搞好淮河路南段强电入地和西城医院、市民文化艺术中心双回路等供电配套工程,构筑更加完善、畅通、便捷的路网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达能力。

9.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坚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实施正阳西路停车场及北侧绿化带、沂河西路D区(正阳路至马荒后街)、制药厂停车场、沂河西路中段沿河等7处绿化建设工程。

10.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实施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排污口整治等6处管网铺设工程,共铺设管网20.8公里、建设泵站1处。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对东干渠东山村南桥至前古城村段、兴升村东段进行防渗漏处理。

11.加快人防工程体系建设。规范人防工程审批监管,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人防工程应建必建;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行为,确保结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完成西城单建人防工程建设,尽快出租形成收益。开展人防指挥所和地面指挥中心建设,推进建设无线宽带集群传输专网,做好信息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加快建设“三位一体”指挥体系。新安装2台电声警报器,成立七支防空袭专业队,在西城建设附建式人防医疗救护专业队工程,提高人防工作整体水平。

三、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壮大产业实力。准确把握支柱产业定位,全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县建筑业产值达到30亿元。

12.实施骨干企业培植计划。鼓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新升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2家。通过战略重组、强强联合,加快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形成“龙头带动、梯次分布、集群发展”的良好格局。

13.推动建筑产业结构多元化。坚持深耕“主责主业”与拓展“多元经营”相结合,引导企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丰富产业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努力开拓外埠市场。

14.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应用。在现有装配式示范工程的基础上,新增3至4个装配式建筑项目,新增装配式建筑18万平方米,力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搞好舆论及政策宣传,确保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15.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应用。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普及力度,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广服务,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建设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增绿色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

16.推动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应用。扩大绿色建材评价认证范围和种类,发布相关技术标准和导则,加强对绿色建材特别是三星级绿色建材的质量管控,提高绿色建材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比例。

四、深化建筑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激发行业发展动能和活力,为住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17.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归并减少资质资格许可事项,抓好“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落实。进一步压缩供水报装办理时限,推行供水报装等手续办理“一窗受理、集成审批”机制,提高消防审查、验收等业务服务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方式,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

18.营造建筑市场良好环境。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招投标监管,严厉查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责任主体移交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处罚,并实行诚信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列入“黑名单”,让失信违规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19.健全农民工工资清欠防欠机制。推广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全面推行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加强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强化预警防范、重点排查、部门联动,推行劳动用工、出工记录、工资支付和现场监管信息化管理,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实行拖欠工资企业通报、曝光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加强监理市场行为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监理企业转包、挂靠资质、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企业在资质范围内承接业务,充分发挥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上的管理作用。

21.做好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好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山东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等平台要素信息的维护、事项动态调整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传工作。

五、健全住房体系,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加快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更好地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22.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全过程监管,加大现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从严查处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3.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瞒业主、违规销售、违规交房等行为。

24.切实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探索保障性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不断增强住房困难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把保障性住房打造成群众满意、社会放心的“惠民工程”。

25.稳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对一中家属院、复烤厂家属院、连杆厂家属院、城关供销社家属院等40个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快推进马山官庄片区等3处新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550套在建安置房建设任务。

26.大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开展物业领域“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人选聘招标、物业服务区域划分备案等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持续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推进执法进小区,努力提升物业工作群众满意度。加大对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考核监督和信用惩戒力度,提升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维修资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升级,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27.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调度,强化政策宣传,积极稳妥实施2022年新列房屋征收建设项目,同时配合东、西城建设指挥部做好续建房屋征收扫尾及安置楼开工建设工作。

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筑牢发展底线。扎实落实“四项机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狠抓安全总监、塔机“十必须”等规定落地见效,坚决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8.大力开展抗震设防。积极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切实提升新建工程抗震减灾能力,提高学校、医院等项目抗震设防等级,力争抗震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9.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持续完善“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推行安责险制度,压实企业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以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为重点,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处置。

30.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控体系建设。在全县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中推行安全总监制,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并充分授权。推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赋予相应的表决权、停工权、处罚权、否决权。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施工现场双重预防体系落实见效。

31.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强全县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施工安全事故。

32.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以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推广应用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工作等为抓手,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逐步提高建筑业绿色、节能、环保指数,持续有效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33.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健全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现场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打造一批省市级安全文明及优质结构工程,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结构实体检测,全面整治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制作、留置、养护不规范等问题。

34.深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压实建设单位委托检测主体责任,落实检测业务委托合同备案制度,强化对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35.推进监管信息化。借助省、市建筑施工监管系统和县住建局智慧监管平台,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全县开展智慧工地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动建造方式智能化、现场管理智慧化、部门监管可视化,大力提升建筑施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6.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做好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责任主体的质量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对问题企业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扣分、失信联合惩戒等处理处罚措施,坚决用好严管重罚的铁腕手段,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37.持续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强化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加大管控力度,继续推行“一导则,两公示、五喷淋两冲洗、六规范两监控、严管十二条”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等措施,持续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38.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积极指导各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建立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39.扎实做好消防验收、消防和供水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建筑、市政、拆迁工地和商砼企业、物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提高验收质量和效率。加强城区供水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保证供水数量、严控出水水质,确保水厂运行平稳,保障城区供水安全。

40.加强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监管。强化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高质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同时抓好村镇工匠管理,强化对工匠的宣传教育培训,健全工匠培养管理长效机制。

41.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持续抓实单位干部职工、在建工地、在(预)售楼盘、物管小区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抓好疫情防控指令落实,认真全面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引导督促新冠疫苗加强接种,提高加强针接种率,形成整体免疫力。

七、突出党建引领,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题,开展“党建引领、共同成长”品牌创建活动,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理论武装,夯实组织基础,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以模范机关创建为主线,强化政治引领,压紧压实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42.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政治意识教育,深化对党忠诚教育,在城乡建设工作实践中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年内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3.切实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稳步推进“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常规工作,着力提高集体学习研讨质量效果。不断加强青年理论武装,举办青年理论学习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评选青年理论学习标兵。发挥局党建阵地、党校分校作用,深入开展“三级书记讲党课”活动,广泛开展党员讲微党课活动。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开展“喜迎二十大”主题系列活动,动员和激励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积极参加“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加大对全局党建工作先进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的宣传学习。

4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微信、智慧党建等阵地建设管理,围绕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对工程质量安全、小区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重大舆情信息,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阻止不良网络舆情传播,确保建设领域舆情形势持续向好。以开展干部家访为抓手,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思想交流,规范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时间内外、网上网下言行,提升整体素质水平。

45.大力抓实纪律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廉政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规范权力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深入落实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督促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外事规定,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发生。

46.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落实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全力做好迎查、复查工作。着力完善文明单位创建体系,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文明单位。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机关党建阵地,加强党风、政风、家风建设,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八、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岗位目标责任制、细分式责任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落实。

47.切实强化督查考核。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做好对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批办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属属单位内部审计,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等各项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服务保障全局工作开展。

48.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定期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安排落实处理解决措施。认真做好来访人员接待、信访事件(交办单)、县长信箱和12345热线工单落实等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按照“六无”平安单位创建标准,积极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力度,查找行业监管漏洞,科学确定对策措施,彻底铲除住建领域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

49.认真抓好其他工作。一是搞好内外网文件、通知等上传下达和保障服务,做好政务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答复,抓好保密管理,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务接待。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职务职称竞聘、继续教育培训和离退休职工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办事决策流程,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四是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和档案馆建设,推行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规范联合验收工作流程,解决“城建档案验收准备时间长”的问题。抓好2022年度城乡建设投资月报、统计快报和统计年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五是局属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承揽工程、拓展业务,狠抓后续项目储备,争创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向管理要效益、向质量要效益,擦亮住建系统优秀企业名片,为加快全县“两城同建”步伐做出应有贡献。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办公室

政策联系人郭文强

现场解答地址正阳路0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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