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2-00001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09-13
发文字号: 沂工信字〔2022〕63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沂水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工信字〔2022〕63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2022年沂水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工信字〔2022〕63号

 

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全县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持续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结合省市有关方案要求,特制订《2022年沂水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沂水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2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产〔2022〕124号)、《2022年临沂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工信字〔2022〕13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县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市“三个坚决”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体系,实施强制性标准和严格开展常态化执法,加快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能耗方面(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1.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聚焦重点行业,开展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节能监察,完成国家下达的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健全节能监察体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实现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积极开展节能诊断,推进行业领跑者示范引领。

2.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依法予以关停退出。

(二)环保方面(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牵头)

1.突出重点工作。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严格按照《沂水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沂环委〔2022〕1号)文件要求,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多目标协同,突出引导、优化、倒逼作用,深入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2.加强智慧环保监管。健全完善环境质量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体系,持续强化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的巡查,确保污染源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程序,责令停业、关闭。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对黄色和黑色标识企业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三)质量方面(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

1.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法规要求,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证后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符合吊销生产许可情形的,按照规定上报发证机关履行吊销程序。

2.依法处理质量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依法予以关停退出。

(四)安全方面(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对照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2.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临沂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临应急发〔2022〕26号),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五)技术方面(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坚决执行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严格落实“四个区分”,盯紧严控16个“两高”行业,摸清产能底数、强化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违规新增产能。水泥行业: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产能整合退出。轮胎行业:年产能120万条以下的全钢子午胎(工程轮胎、航空轮胎、宽断面无内胎除外)、500万条以下的半钢子午胎(缺气保用轮胎、赛车胎高端产品、超低断面轮胎除外)企业全部退出。

2.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滚动实施“百企百项”工程,提升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积极通过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构建低碳工业体系。

3.依法关停落后工艺装备。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确保不再投入生产。

三、保障措施

(一)持续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制定更加精准的差别化政策,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统筹用好资金扶持、技术扶持、差别电价、绿色金融、土地政策、职工安置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财政金融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使用,加大减税降费和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回应企业各类诉求,为企业纾难解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格控制新增授信和债券发行,以市场化方式加快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绿色信贷,指导银行机构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信贷杠杆作用。(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沂水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约束和信用惩戒。对未按期关停退出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山东)”网上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牵头)

(四)发挥属地作用。各乡镇、街道立足“属地管理”职责,积极配合各部门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做好问题线索排查,信息收集上报,以及有关处置整改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报道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举措、典型经验,推广示范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进展部署

2022年9月底前,各单位立足职责和分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年度任务。11月底前,通过实施综合标准评价,严格常态化执法等,依法依规推动相关落后产能退出。12月15日前,各单位将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和产能情况,以及2022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函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整理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全县年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整体报告,于12月25日前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联系人武光兆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56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