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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022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2-28
发文字号: 沂建字〔2022〕7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0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建字〔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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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沂建字〔2022〕7号


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省市县法治任务实施方案,将重点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科室和各相关单位。推进过程中,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定期进行研究部署。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案审会监督、执法权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状况的约束和指导。

2、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和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严格遵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配套设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从事执法活动。加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逐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

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推进工作专项检查。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依申请行政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全网通办、即时办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采取“双随机”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开展执法检查。2021年度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1次(其中我局发起抽查3次),抽查任务数共26件(其中我局发起任务8件);年内累计做出行政许可29件,行政检查727件。强化法制审核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工作。

五是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驶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

(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国专题纳入党委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深刻认识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把握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制度保障,结合党史学习强化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权力实行相关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各级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局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为维护法律权威,本着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的理念,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

(三)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落实禁止性规定。遵守并从严落实《预算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未擅自征收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县政府网站等载体,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案件等执法信息进行公示。

一是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二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职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提供信息、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率100%。

(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山东廷锋律师事务所达成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关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我局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的政策性创新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协助化解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防止我局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发生。

(六)加强普法宣传。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单位领导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制度。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安全月等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普法宣传活动。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突出抓好重点民生领域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以此为抓手,以抓源头、常预防为工作重点,以强化服务意识、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年办理累计回复公众参与15条,部门信箱处理10件,“12345”回复12500件,接待人员来访200余人次,处理群众反应问题160余个,答复信访局交办信件23件,电话咨询求助200余件,案件办结率100%,按期回复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7.3%,及时处置了各项突发上访案件。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执法人员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将学习重点放在住建部2021年新修订的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继续做好执法监督、公示工作。“路灯是最好的警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今年将继续将相关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内容通过网站、平台等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理及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干部要学法、用法,突出法制对工作的指引、监督、帮助作用;做好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既要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也会依法维权。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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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联系人:毛贵秋

现场解答地址:正阳路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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