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40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机关: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文字号: 沂卫字〔2020〕92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卫字〔2020〕92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卫字〔2020〕92号


各民营医院: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鲁卫函〔2020〕422号)和《临沂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临卫医发[2020]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确定于2020-2022年组织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将《沂水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实效,全面提升民营医院规范化水平。

各医疗机构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539-2269673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4日


沂水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推动民营医院规范执业行为、保障质量安全、提升服务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规范化运营和发展,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为主题。

二、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包括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等新型医疗机构。

三、活动原则

(一)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并重。良好的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良性发展的基础,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根本所在。严格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按照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是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保障。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梳理和排查民营医院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

(三)专项活动与长效机制统一。民营医院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县卫生健康局将对辖区内民营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民营医院管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工作落实和各级各类民营医院活动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活动内容

(一)完善规章制度。围绕机构、人员、技术等服务要素,聚焦医疗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后勤管理等制度规范。

(二)依法规范执业。加强执业行为管理,严格依法执业,规范开展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宣传行为,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履行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规范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水平。

(三)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防范医疗安全风险,保障患者安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保障疫情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具体活动内容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任务清单》(附件)。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

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进行工作部署和动员启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5日—2022年9月30日)。

1.第一阶段。主题为“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组织实施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6月。本阶段重点加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夯实基础。

2.第二阶段。主题为“提升质量,保障安全”,组织实施时间为2021年7-12月。本阶段重点任务为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医疗安全。

3.第三阶段。主题为“长效管理、树立典型”,组织实施时间为2022年1-9月。本阶段重点任务为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民营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民营医院给予表扬,树立模范和典型,带动和促进民营医院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2年10-12月)。

县卫生健康局将对“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开展典型选树和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民营医疗机构要深入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对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紧扣民营医院发展的关键问题,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提升民营医院管理能力,规范服务行为,保障质量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民营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配足人员和力量,发挥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两方面的作用,全面落实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按照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梳理自身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各环节自律,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营造良好氛围。县卫生健康局将对活动年度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发现、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树立推广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民营医院典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与互联网、自媒体等新兴媒体开展多渠道宣传,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为活动开展和民营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对照目标、任务和要求,探索建立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逐步转入医疗机构的常态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创新监管模式,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将民营医院纳入辖区内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管科

政策联系人:张江宁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7号

联系电话:0539-226967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