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沂供字〔2022〕16号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供销社持深化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进展的关键之年,按照《临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供发〔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沂水实际,经县供销社党组研究,现制定县供销社2022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体现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履职尽责、把政治建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具体行动,并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围绕中心工作,提高监督作用
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县供销社承担的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县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省供销社和县政府战略合作协议贯彻落实情况、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县委巡察和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
强化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的监督。切实担起对社有资产的监督职责,落实“社企分开、双线运行”要求,落实《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执行,实现决策、执行全过程责任到人,形成“闭环”管理。
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021年县本级财政资金实施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好2022年县本级财政资金的事前评估和事中监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加强对2021年度财政资金的检查,做好2022年度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着力提升履职效能
认真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联系点和社情民意信息员的作用,不断完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反馈和结果利用,使社情民意信息真正成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抓手。
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准确理解和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省社和市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发挥综合平台作用,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专题调研。适时向党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提升系统监督整体水平。经常性开展工作交流与沟通,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学习借鉴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有效做法,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提高监督质效。通过以会代训、观摩学习、联合监督等多种方式,提升全县供销社系统监事会整体工作水平。
四、持续抓好固本强基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三会”制度建设,召开县供销社第七次社员代表大会,定期调度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确保有效发挥作用,促进社有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内联外合”,发挥内部联席会议作用,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强化协同,督帮并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探索引入外部监事,征求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其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优势,助力改革发展。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事会人员业务素养,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创新、寻求突破,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履职效能,着力打造一支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监事会工作队伍。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